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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严格安全生产执法 检查人员该罚未罚一律停职
2016-03-08 20:23:00
 

  近日,山东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下发通知,现在全省安全生产集中行动和专项执法检查已进入市、县执法检查阶段,要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动员一切力量,采取断然措施,切实做到执法检查到位、行政处罚到位、依法关停到位,打好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这场攻坚战。

  通知指出,市县执法检查阶段是做好专项执法检查的关键环节,专项执法检查能否顺利推进并取得实效,做好第二阶段工作至关重要。但是,从前期督导暗访情况看,各地集中行动和专项执法检查开展不平衡,有的地方领导思想认识不到位,仍将集中行动等同于一般工作,个别地方存在以会议贯彻会议、文件贯彻文件的现象,态度消极、被动应付,未实现专人专职专干;有的地方调查摸底进展缓慢,专项执法检查的广度和深度都不够,对企业检查不及时、执法不严格、处罚不严厉。

  通知强调, 执法检查要做到立说立行、立查立改。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处理和落实。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工作实际,集中发现一批、查处一批、曝光一批顶风违法的安全生产典型案件,推动专项执法检查取得新成效。对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要依法从严处罚,决不能搞下不为例,决不能因为企业效益不好就免于处罚,要让违法企业有切肤之痛,不敢违法、不能违法、不想违法。

  同时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级查处发现的问题,必须通报给下级地方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对执法不严、该罚未罚的,检查人员一律停职检查,部门负责人一律通报批评;对辖区内存在非法企业未采取有效制止措施的,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有关规定一律从重处理。充分发挥全社会对安全生产的监督作用,加大“12350”举报投诉电话的宣传力度,鼓励群众举报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及时修订本级《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对有功的举报人给予奖励。加强宣传工作,强化舆论监督,加大在主流媒体的宣传、曝光力度,对工作组织不力、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以及暗查暗访发现的事故隐患公开曝光,将其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并向有关部门及金融机构通报;对执法检查阶段处罚的企业,一周一集中在新闻媒体和政府网站上公开曝光;对拒绝、阻挠有关部门进行执法检查的企业及其负责人、有关人员,依法对其实施处罚,也可逐级提请至省级主管部门对其进行检查及处罚,并将查处结果通报当地人民政府。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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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大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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