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甘肃日报报道 (记者 沈丽莉 实习生 王鹏钧) 记者从全省地税工作暨党建工作会议上获悉,我省地方税收收入规模由“十一五”末的207.3亿元增加到“十二五”末的508.16亿元,翻了2.45倍。
据了解,“十二五”期间,我省地税征收坚持依法组织税费收入,坚持“依法征收、依率计征,坚决制止越权减免税、坚决不收过头税”的组织收入原则,全面做到应收尽收、应免尽免、当减则减,税费收入总规模连续突破500亿、600亿、700亿、800亿元大关,2015年达到了819.95亿元,是“十一五”末的2.2倍;地方税收年均19.64%的增速高于全省国内生产总值10.39%的增速、高于全省一般公共预算16.04%的增速、高于全国税收11.94%的增速。
此外,“十二五”期间,全省地税工作精简涉税审批事项,缩短办税时限,应免尽免,当减则减,坚持全力服务转型跨越发展,五年内,累计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税收7.78亿元,累计为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减免税收4.1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