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近日,欧盟公布了欧委会作出的第2016/278号条例,决定执行中国诉欧盟紧固件反倾销措施世贸争端案(DS397)裁决,撤销对进口自中国的紧固件征收反倾销税的措施。商务部条法司负责人对此表示欢迎,认为这是欧盟执行世贸组织裁决的正确行动。
该负责人指出,中国历经近七年的世贸诉讼,最终使欧盟撤销了紧固件反倾销措施。但是,自欧盟2009年对中国紧固件产品征收高额反倾销税以来,中国的相关产业和就业遭受了巨大损失。中方希望欧盟反倾销措施撤销后,双方的紧固件正常贸易能够尽快恢复,促进双边经贸关系不断向前发展。
该负责人强调,此案再次说明了部分贸易伙伴对中国产品和企业实施的歧视性调查做法和反倾销措施缺乏多边法律基础,无法获得世贸组织认可。中国将一如既往地支持世贸组织多边贸易体制,坚定地利用国际规则和争端解决机制维护产业利益,并为维护公平、公正的国际贸易环境作出贡献。
2007年11月,欧盟对原产于中国的钢铁紧固件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09年1月,欧盟对此案作出肯定性终裁。2009年7月,中国就欧盟对华紧固件反倾销措施诉诸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2011年7月,世贸组织上诉机构裁定,欧委会在本案程序和实体诸多方面违反世贸规则,此后中方一直密切关注欧委会对上述机构裁决的执行情况。2013年10月,中国政府再次提起执行之诉,要求欧委会彻底纠正本案中的所有违规做法;2016年1月18日,世贸组织就中国诉欧盟对中国钢铁紧固件的最终反倾销措施案(DS397)发布执行异议程序上诉机构报告。(步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