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厦门市纪委监察局官方网站发布的一条信息引起关注。该信息称,厦门市交警支队原党委书记、支队长梁鹭生,原党委委员、副支队长吴孝国,原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政委周鲁江因违反工作纪律被处分,受处分的原因均和下属单位车管所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有关。
日前,经厦门市委同意,厦门市纪委对厦门市交警支队原党委书记、支队长梁鹭生,原党委委员、副支队长吴孝国,原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政委周鲁江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梁鹭生同志违反工作纪律,作为厦门市交警支队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对下属单位车管所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吴孝国同志违反工作纪律,未能正确履行分管职责范围内的主体责任,对分管的车管所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周鲁江同志违反工作纪律,作为交警支队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政委,未能正确履行职责范围内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对分管的车管所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经厦门市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决定给予梁鹭生、周鲁江、吴孝国三位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去年6月中旬,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厦门市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副调研员吴其祥采取强制措施,并对其涉嫌受贿犯罪一案立案侦查。据了解,这是厦门市交警支队车管所被检察机关查处的第4名涉嫌贪腐的副处级干部。就在此前不久,厦门市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原副所长樊献铭及原副调研员陈振发、吴惠源3名副处级干部,因涉嫌受贿犯罪被厦门市湖里区检察院采取强制措施并立案侦查。(记者金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