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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1.85万名儿童死于交通事故 儿童安全座椅呼唤全国立法
2016-02-23 13:01:35
 

  家长安全意识不够

  “就像我买提篮式儿童安全座椅遇到的情况一样,与汽车的销售速度相比,大家的安全意识远远落在了后面,根本没有意识到这是一个可以威胁到生命安全的问题。”王琼对记者说。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数据显示,2015年我国汽车市场销量达2459.76万辆。然而,儿童安全座椅销量规模却仅过百万。数据的巨大反差下,儿童安全座椅的使用率更显苍白。

  《中国汽车社会蓝皮书》指出,目前我国很多家长安全交通意识非常淡薄,特别是对儿童乘车安全的认识还处于萌芽阶段,甚至存在着致命的误区。

  周青在去年进行儿童安全座椅使用的调研后发现,儿童会比较抗拒使用汽车安全座椅,这一点与他当初在美国通用汽车公司研发中心时注意到的现象类似。“因此,儿童安全座椅的使用要从父母抓起,必须让父母重视这件事情,从小使孩子养成使用安全座椅的习惯,国外也是经历了安全意识逐步提升的过程。”

  马令晨告诉记者,他的孩子自出生起就使用安全提篮乘坐汽车,稍微大一点就改用儿童安全座椅,孩子现在一上车就主动坐在安全座椅上,并树立了安全意识。

  让周青感到欣慰的是,这方面的交通安全意识已经开始慢慢普及。

  “现在,很多家庭已经开始关注和使用安全座椅,这就是一种好的现象。虽然现在我们在安全意识方面落后国外30到40年,但是追赶起来的话也许只需要一二十年就可以完成了,再过几年我们再进行调研,安全座椅的使用率肯定会有很大程度的提升。”周青对此持乐观的态度。

  周青认为,要想提高安全意识就必须增加全社会对公共教育的投入。无论是政府、学校还是媒体都要加大公共教育的力度,让安全意识深入人心。

  依赖全国强制立法

  要想让家长将使用儿童安全座椅作为习惯,最关键的还是要依赖于强制性立法的推动。

  目前,上海、山东、深圳已将4岁以下儿童强制使用安全座椅写进了地方性法规。

  2014年3月,《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正式施行,明确规定携带未满4周岁的未成年人乘坐家庭乘用车,应当配备并正确使用儿童安全座椅。

  同年8月,《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规定,未满4周岁的未成年人乘坐家庭乘用车,应当为其配备并正确使用儿童安全座椅。

  同年10月30日,深圳通过《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的决定》,如果4周岁以下儿童乘坐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未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儿童安全座椅的,将对机动车驾驶人处三百元罚款。

  此外,浙江省杭州市去年底修订的《杭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特别增加了“4周岁以下或者身高低于1米的儿童乘坐小型轿车时,应当配备并正确使用儿童安全座椅”的规定。

  在去年12月举办的第六届中国汽车安全技术发展国际论坛上,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等机构纷纷表示将共同推动儿童安全座椅强制使用的全国性立法。

  “我朋友带小孩去美国自驾,租车的时候可以一起租到儿童安全座椅,这也能看出这种观念在美国的普及程度。”王琼认为,推动强制立法的最主要目的就是改变人们的观念和习惯。

  目前,世界上已有96个国家和地区出台了强制使用儿童安全座椅的法律法规,其中美国、英国、瑞典等国家的使用率很快便超过了90%,上述地区立法后儿童乘车伤害案例大幅下降。以德国为例,1993年德国出台强制使用儿童安全座椅的法律后,全国使用率高达96%,从1992年到2007年15年间,德国儿童交通事故死亡率大幅降低。

  在儿童道路安全媒体沙龙活动上,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驻中国办事处卫生与营养及水和环境卫生处处长谢若博对记者指出,通过完善并落实道路安全法规,可以避免儿童因道路交通事故而死亡的悲剧发生以及由此给家庭和社会带来的巨大损失。(记者蒲晓磊 李沐)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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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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