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通过相关决议,规定从3月1日起实施“痛经假”,女职工可以通过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休假一至两天。用人单位如违反规定,女职工可以依法举报。
不过,从此前山西、湖北等地的推行情况来看,“姨妈假”实施效果并不乐观。由于缺乏强制措施,增加用工成本遭遇执行难等原因,“痛经假”、“探亲假”这类“看上去很美”的福利假期被称为“僵尸假期”。一时间,关于假期制度如何落实落地,更好保护劳动者休息休假权利的话题,成为舆论关切。
算算职工的假期账本
根据劳动法等有关规定,现行假期制度包括:公休假日、法定节日、探亲假、年休假以及由于职业特点或其他特殊需要而规定的休假,如产假、婚假、工伤假等。根据现行制度,各种休假日均带有工资。
据统计,目前我国职工平均年法定休息日为125天(法定节假日11天,周休日104天,职工带薪年休假平均10天),已经超过全年的三分之一,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
根据《人民日报》此前的一项调查显示,我国法定节假日天数与世界平均水平接近,但职工带薪年休假天数与世界平均水平有较大差距。
为此,相关部门近年来不断完善带薪休假规定。国务院《国民旅游休闲纲要》提出,2020年前实现国民带薪休假目标。国家旅游局局长李金在“2016年全国旅游工作会议”上也表示,2016年将推动完善针对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休假保障措施;加强带薪年休假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地方和企事业单位在保证每周法定40小时工作时间、不影响公民办事的前提下,创造条件让员工错峰休假、弹性休息,探索夏季“2.5天休假模式”。
谁动了职工的假期?
那么,职工的假期何以沦为“纸上福利”无法落地呢?专家认为,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休息休假观念尚未形成,薪酬构成与绩效挂钩,缺乏强制性落地措施等是主要影响因素。
有专家表示,在当前劳动力市场供大于需的情况下,城镇新增劳动力保持高位,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需要转移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持续增大,争取休假可能面临失业或耽误升迁的风险,权衡利弊后许多劳动者最终选择放弃休假权利。同时,相当一部分经营者和劳动者,对休息休假权利认识不到位,社会尚未形成带薪休假的权益观念。
成都市一家电子设备制造企业人力资源部门的负责人向记者表示,收入水平、薪酬体系往往导致很多职工面对假期“想休不敢休”。一些用人单位希望通过减少员工休假时间来降低成本,尤其是一些按绩效决定收入水平的企业,职工的基本工资较低,休假无疑会影响业绩和收入,职工只能放弃休假。事实上,大量民营企业职工和农民工,其休息休假的权利均未得到有效保障。
国家旅游局原局长邵琪伟认为,法律法规和监督措施不足,职工举证难度大、维权成本高也是假期制度“落实难”的重要原因。以带薪年休假为例,《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赋予了县级以上政府人事劳动保障部门维护职工带薪休假权利的职责。但《条例》和其他法规并未对赔偿金标准、举证责任、申诉途径作出明确规定,致使政府部门对此类违法案件无统一处理标准。其次,带薪假期制度落实的监察责任在县级以上政府的劳动人事部门。由于条件限制,劳动人事部门尚难以全面地检查所辖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带薪休假落实状况。
期待“量质齐增”版职工假期
虽然我国假期数量不断提升,休假政策不断完善,但职工的休假质量并不理想。据调查,中国劳动者年均工作2000至2200小时,而英国人的年平均工作时间仅为1677小时,目前我国带薪休假落实率也仅为50%。
“很多法定节日不仅只有三天时间,还拆分了周末。只能‘拼假’或者春节、国庆和大家一起休长假,而集中休假又导致交通紧张、景区人满为患。”越来越多的呼声提出,期待国家优化假期制度,例如有政协提案提出,设立无薪假、延长春节假期或引导和鼓励职工灵活使用带薪年休假,既可以集中使用形成独立假期,又可以与法定节假日相连分散使用。
除了给予假期制度更多灵活度,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也至关重要。邵琪伟此前就曾在政协提案中建议,在落实假期制度的刚性措施方面下功夫。从贯彻各项法规和政策入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将此列入劳动合同,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定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活动,及时纠正和依法惩处用人单位违法违规行为。工会组织也应进一步提高广大职工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加强法律援助,指导和帮助广大职工依法理性维权。
假期制度落地的另一关键,在于休假观念和休假意识的培育。记者了解到,一些外企的年假天数远高于国内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部分企业甚至会承担年假中员工的往返旅费。“与直接加薪不同,带薪休假是一项重要的员工福利,容易让职工对企业文化产生认同感”,业内人士指出,用人单位应多关注职工的精神需求,休息休假是职工的权利,也是企业管理者人文关怀的体现。(本报记者 彭文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