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寿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林映华
“在高速信息化时代,有效利用高速、开放、共享的互联网平台,全方位、多渠道,依法将检务公开具体到案件的办理过程和关键环节,真正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寿宁县检察院检察长林映华如是说。对此,寿宁县检察院从软件、硬件、机制三方面着手,积极探索“互联网+”工作模式,深化检务公开,着力打造阳光检察。
一、 抓牢基本点,夯实检务公开透明运行基础
突出公开平台建设。把接待等候、业务咨询、控告举报申诉受理、律师接待、视频接访、电子显示屏、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案件信息查询、12309举报电话等工作整合在网下的检务公开场所,把单一功能的检务公开大厅建设成为集公开、服务、监督、便民等多项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一站式”便民服务平台,既服务群众又方面群众监督。至目前,接受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00多件。
开门纳言广求良策。邀请公安、法院、司法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人民监督员、社区书记等社会各界人士参加检务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开门纳谏。共收集意见建议31条,并逐一整改落实。今年以来,共编发《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专刊》9期,编发代表委员短信600多条。上半年,在全市政法系统群众满意率评比中名列第二。
延伸检务公开触角。依托“检察长开放日”、13个乡镇检察联络点,将检务公开触角向农村、农户延伸。结合县委开展的“精准扶贫”活动,全院干警分别与大安乡大熟村71户村民一一结对帮扶,到他们家中“认门攀亲”,利用上门帮扶之机,开展普及法律知识、宣传检察工作职能和介绍检察工作现状的检务公开活动,打通检察联系群众“最后一公里”。至目前到各乡镇村发放宣传材料1500多份,受理控告申诉举报27件。
二、 打造新亮点,创新检务公开透明运行载体
注重借力新媒体公开。精心打造包括寿宁检察门户网站、案件信息公开网、微信、微博、客户端为一体的全方位新媒体联盟——“寿宁检察网阵”,及时有效发布全县检察机关重大工作部署、重大案件信息、重要司法解释、重要工作成效等信息,推进阳光检务,实现了检务公开由“网上公开”向“掌上公开”的新拓展。在寿宁最具人气的草根网站——“寿宁在线”,添加“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栏目,共发布典型案例、法律法规、动态信息等帖子30余篇,点击率10000余次,收到法律咨询40次。至目前,两微一端共发布各类信息300多条。案件程序性公开338条、法律文书82份、重要案件信息10件。
开启第三方监督“升级版”。我院于2015年9月份出台《关于执法办案公开听证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开启第三方监督“升级版”。从6个方面规定了25条细则,对侦监部门逮捕案件公开听证做了详尽的规定。主动对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案件双方当事人,侦查机关承办人形成三方的立体监督,对案件进行公开听证,听取各方意见,就部分证据进行质证分析,形成综合意见,保证案件审查公正公开,防止社会波动。通过公开听证,进一步完善“1+N”检调对接这一院品工作,共化解案件矛盾31件,公开听证12件,落实赔偿和救助金210多万元,确保了案结事了人和。
三、把握关键点,推进检务公开透明运行落实
建立网民诉求督办机制。对网民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和需求,层层跟踪督办,回访落实情况,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至目前涉及网民诉求的15个问题已督办到位。
建立舆情预警机制。对拟公开的内容进行风险评估,建立预警机制,对可能因公开而引起较大负面社会影响的制定应急预案,加强风险防控。认真做好案件信息公开后的舆情应对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各部门检务公开过程中的职责和权限进行划分、对公开内容审批程序进行细化,并将检务公开工作纳入日常检务督察和绩效考核范围,考核结果与表彰奖励、晋职晋级挂钩。对履行公开职责不到位,当事人投诉的,由纪检监察部门查实后责令予以纠正,对于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对于深化检务公开工作,我们所做的一些探索实践还不够完善。但是“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今后,我们将继续深化认识、创新机制,大力推行信息化条件下的检务公开,不断提升检察工作的公信力和亲和力,以公开倒逼公正,进一步打造过硬的检察队伍。(福建省寿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林映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