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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推广福建自贸区创新成果
2016-02-19 10:04:00
 

  近日,福州市政府决定,在该市推广福建自贸区第三批可复制创新成果,共20项,其中15项在福州全市复制推广,2项在福建自贸区福州片区内复制推广,3项在全市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复制推广。

  据《福州日报》报道,根据福州市政府部署,在该市复制推广的创新成果包括企业注册“全程电子化登记”、土地出让在线办理模式、出境加工海关监管方式、国际海关AEO互认制度、实施“源头管理、口岸验放”快速通关模式等15项。在福建自贸区福州片区内复制推广的创新成果有投资体制改革“四个一”和海关归类行政裁定全国适用等两项。在全市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复制推广的创新成果是有对保税展示交易、保税租赁货物实施分线监管、预检验和登记核销管理模式,一次备案、多次使用以及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货物实施按状态分类监管等3项。

  据悉,以上20项福建自贸区可复制创新成果中,已有9个项目在福州市范围内推广,其余11项创新举措将从3月1日起相继在福州市范围内推广。(朱毓松)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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