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黄进 (中国政法大学校长)
大学校训是一所大学的精神和价值取向的集中体现。中国政法大学的“厚德、明法、格物、致公”的校训可以说是法大精神的精华,集人文精神、法治精神、科学精神和公共精神为一体。
法大的校训反映了法大的办学理念。办学理念从根本上说就是办什么样的大学及怎样办大学和培养什么样的人及怎样培养人的观念。法大自1952年建校以来,筚路蓝缕,栉风沐雨,已经走过六十多年的辉煌历程。在六十多年的办学历程中,法大坚持“学术立校、人才强校、质量兴校、特色办校、依法治校”的办学理念,坚持走以质量提升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道路,始终以“经国纬政,法治天下”和“经世济民,福泽万邦”为自己的两大办学使命,致力于以卓越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来推进国家的法治昌明、政治民主、经济发展、文化繁荣、社会和谐及生态文明,造福于全人类,致力于培养品德优良、人格健全、学识渊博、能力卓越、智慧不凡、身心健康的“复合型、应用型、创新型、国际型”精英人才,致力于打造“开放式、国际化、多科性、创新型的世界知名法科强校”。从上述法大逐渐探索形成的办学理念不难看出,“厚德、明法、格物、致公”的校训精神不仅贯穿其中、融入其中,一脉相承,而且是其核心价值和精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