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清洁条例》,新规将于今年7月1日正式实施。条例的出台标志广西的乡村建设首次被纳入法治化轨道。
长期以来,垃圾靠风刮,污水靠蒸发,屋外脏乱差,是不少农村环境的真实写照,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已成各地越来越重视的命题。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2013年起,广西开始深入实施“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活动,第一阶段是“清洁乡村”,这并非简单的“大扫除”,而是让乡村建起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和处理体系,建立保持农村环境卫生的长效机制,并防止各种农业污染。根据新条例,广西将在所有村屯建立保洁员制度,各村须按标准配备保洁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