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江市民夏女士,将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一辆轿车一直交由儿子刘某使用。不料,儿子在一次聚会中却将车子临时借给毒友吴某使用,被吊销驾照的吴某在吸毒饮酒出现幻觉的情况下酿成交通事故,撞死两名路人。目前,吴某因涉嫌交通肇事被温江区法院一审判刑5年4个月。
昨日,成都商报记者获悉,经法院判决,夏女士和其儿子刘某均依法被追究了民事侵权责任,分别被判赔5%和25%的赔偿责任。法院认为,车主夏女士作为车辆登记所有人,未尽到谨慎审查义务,将车辆交给未取得驾驶资格的儿子刘某长期使用,具有过错,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而刘某作为车辆的实际管理人和使用人,在明知毒友吴某吸毒的情况下,仍将车辆借出同样存在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