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松对外限制将利好北京的中高端物业 供图/视觉中国
外国人在京购房取消工作时限
分析人士指出 北京取消境外个人购房“一年限制”对中高端物业是利好
市住建委发布《通知》,境外个人持工作签证在京无房的,可购买一套用于自住的住房,取消了境外个人购房需在境内工作超过一年的时间限制。对此,分析人士指出,虽然整体上北京房地产市场库存压力不大,但一些商用楼宇和高端住宅仍然库存较高,结构性问题比较严峻,放松对外限制利好北京的中高端物业,有利于改善北京房地产的结构性问题。
昨日,市住建委发布《通知》,宣布取消了境外个人购房在境内工作超过一年的时间限制,境外个人持工作签证在京无房的,可购买一套用于自住的住房。这意味北京时隔十年之后取消了境外个人购房“一年限制”。新规将于2016年2月4日起实施。
北京“一年”限外令时隔10年后取消
近日,本市发布《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有关政策的通知>的通知》。按照此前文件规定,境外个人在京只能购买一套用于自住的住房,并且须满足在境内工作超过一年的要求。
通知中称,自2016年2月4日起,港澳台居民和华侨在境内工作、学习和居留的,境外个人(不含港澳台居民和华侨)在境内工作的,可在本市购买一套用于自住的住房;境外机构在我市设立分支、代表机构(经批准从事经营房地产的企业除外)可在本市购买办公所需的非住宅房屋。
据悉,此前为限制外资炒房,我国出台了一系列“限外令”。2006年年7月,建设部等六部门曾联合发布《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明确规定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分支、代表机构和在境内工作、学习时间超过一年的境外个人,可以购买符合实际需要的自用、自住的商品房,不得购买非自用、非自住商品房。2010年11月,国家外汇局出台过规定,境外人士在中国境内只能购买一套房产,对境外个人及机构在境内购房进行了限制。
非限购城市“限外令”去年已放松
去年8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发改委等六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有关政策的通知》,正式放松外资投资我国房地产相关规定。允许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分支、代表机构和在境内工作、学习的境外个人购买符合实际需要的自用、自住商品房。
通知指出,对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办理境内贷款、境外贷款、外汇借款结汇必须全部缴付注册资本金的要求予以取消。同时,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分支、代表机构(经批准从事经营房地产的企业除外)和在境内工作、学习的境外个人可以购买符合实际需要的自用、自住商品房。
不过,条例也规定,对于实施住房限购政策的城市,境外个人购房应当符合当地政策规定。目前,北上广深四个一线城市以及三亚还在执行限购政策,以北京为例,境外个人在京只能购买一套用于自住的住房,并且须满足在境内工作超过一年的要求。
新规有助于北京高端楼宇去库存
时隔半年之后,作为限购城市之一的北京正式转发相关文件,并取消了购房须满足一年的工作时间限制。对此,业内人士表示,我国对房地产的行政干预政策陆续退出,放松“限外”是必然趋势。此举将有利于市场信心的培养,并利好一二线城市的中高端住宅。
有分析人士称,在过去10余年,房地产被视作保值升值的投资标的被炒作,以及国际市场看好人民币持续升值、大量热钱不断涌入等因素造成了我国房价多年持续性上涨,因此,对于外资进入相关房地产市场在过去一段时间内限制一直较为严格。而目前人民币对外贬值,资金外流,房地产市场已经不存在外资资金过度投资的现象,限外令已经没有存在的意义。
具体对于北京楼市来说,虽然整体上北京房地产市场库存压力不大,但一些商用楼宇和高端住宅仍然库存较高,结构性问题比较严峻,放松对外限制利好北京的中高端物业,有利于改善北京房地产的结构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