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持刀欲行凶,却说他人是诬告,还非要警察到家中搜查还自己“清白”。经安徽省凤阳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近日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被告人李文广有期徒刑一年。
李文广是凤阳县官塘镇光华社区圩西队农民,平时经常与他人争强斗殴,曾因殴打他人被治安拘留。2015年9月12日晚上,李文广酒后买了一挂鞭炮,解开后在村里多处点燃,并随意向别人身上乱扔。社区村干部张某上前制止,双方发生口角并撕打。此时,李文广抽出身上的刀具要砍张某,张某立即报警,李文广见状马上逃离现场,在一隐蔽处藏好刀具后又返回。当辖区民警赶到时,李文广以张某诬告自己持刀行凶为由,要其当众道歉,并要警察到自己家中搜刀还自己清白。
警察见他醉酒不可理喻,当场予以训诫,告知随后处理。次日上午,民警传唤李文广时,在他的住宅院内发现一支枪,经鉴定,该枪具有一定的杀伤力,已经达到枪支的标准。
(吴长忠 刘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