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纪委十二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召开第二次大会,会议通报了2015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情况: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结案1559件,结案率为93.6%。已结案件共处分1571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1207人,给予政纪处分475人,给予党纪政纪双重处分111人。
2015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666件,同比增幅110.6%。其中,局级干部37件38人,案件数同比增幅117.6%;处级干部275件289人,案件数同比增幅62.7%。在全市170个街镇中,有167个开展了立案类纪律审查工作,超过98%的街道消除了“零办案”。
一年来,全市纪律审查工作呈现出五个方面特点:坚决审查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问题,共立案53件,同比增幅341.7%;严格审查“一把手”违纪问题,共立案146件,同比增幅139.3%,其中91件为处级和局级“一把手”;着力审查纪检监察系统干部违纪问题,共立案22件,同比增幅633%,涉及局级干部7人,其中市纪委委员3人,市属单位纪检组长(纪委书记)4人;推行快查快结,全市纪律审查周期平均为45天,同比缩短17天;注重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全市给予党内警告、严重警告以及政纪处分中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等轻处分的占被处分人数的75%,同比上升7.1个百分点;查处严重违纪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71人,占立案总人数的4.2%,同比下降8.1个百分点。(记者 唐煜 通讯员 段晨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