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台北2月1日电(记者何自力 柳新勇)嘉义地方法院1日发布简易判决书,对去年12月30日泼漆台北故宫博物院南院的仿圆明园12生肖兽首的一对陈姓男女各判处2个月徒刑。
判决书说,33岁陈姓男子与20岁陈姓女子2015年12月30日下午5时许,以红色油漆泼洒台北故宫博物院南院12兽首的龙首、马首,并以红色喷漆在龙首基座喷写“文化统战”字样,致令该等文物失其展示之通常效用,被依妨害公务罪起诉。
检察官侦查终结,认为被告2人有犯意联络与行为分担,以共同正犯论处。各判处2个月徒刑,可易科罚金,以新台币1000元折算1日。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