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月28日电 题:2016年我们能否告别“奇葩证明”?
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罗沙、白阳
2015年,一张被简称为“证明你妈是你妈”的证明,引发公众对种种“奇葩证明”的“吐槽”。2015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要求坚决砍掉各类无谓的证明和繁琐的手续。
那么,具体到国家部委层面,它们到底出台了哪些清理措施?效果如何?“新华视点”记者就此进行了了解。
公安部、民政部、外交部等已出台措施,还有部门也将推出政策
记者梳理发现,从2015年至今,公安部、民政部、外交部等部门均已出台多项措施治理“奇葩证明”。这些措施主要分为三类:
--梳理证明清单
2015年8月,公安部向社会公布了派出所能够出具的两大类证明,并明确指出亲属关系证明等18项证明应由哪些部门出具或者不应向个人出具,同时进一步简化了有关公民申请办理出入境证件申请材料的规定要求。
民政部也于去年8月下发《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明确今后除办理涉台和哈萨克斯坦等9国的公证事项外,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简化办事流程
外交部依托中国领事服务网公布办证须知,明确要求各驻外使领馆认真梳理本馆业务流程及办照规定,一律取消超出规定范围的材料。同时将“健在证明”更名为“在境外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表”,申办该表时仅需提供本人有效护照、居留证即可。
公安部于2016年初再次推出了简化优化服务流程方便群众办事创业的28项措施。
中国保监会则发布《保险小额理赔服务指引(试行)》,简化小额车险和医疗保险理赔的表单凭证,包括2000元以下的维修发票、气象证明、减免意外事故证明等。
--提升信息化水平
公安部简化了有关公民申请办理出入境证件申请材料的规定要求,公民申办因私出入境证件不再需要提交户口簿。同时大力推进网上预约服务,进一步便利公民出入境。
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各地税务机关要逐步实现税务行政审批事项的网上办理;有条件的地区,充分借助金税三期纳税服务平台等信息化手段,逐步实现网上审批。
有的部门虽然还未推出具体措施,但明确表示将针对问题出台政策。如国家旅游局表示,旅游部门将进一步提高便利化水平,并针对游客反映的少数旅行机构要求公民提供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甚至借机收费等,大力推行信息公开、流程公开、告知承诺,严格服务标准,规范市场秩序,做到公开透明可查。
有地方将需要派出所出具的证明由51种减少到9种,民政部门和居委会压力明显下降
“国务院对‘奇葩证明’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地各部门也提出了不少具体措施。”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于安说,“现在主要的问题是各种措施能不能贯彻到位。”
今年年初,长春市民王先生95岁的父亲突然去世。在处理老人留下的银行存款和房产时,王先生感慨道:“不用再像以前那样证明‘我是我’,不用再到派出所去开公民姓名证明、同一人身份认定等多种证明,只需去公证处公证一下即可,方便了很多。”
令王先生感到便捷的改变,缘于吉林省公安厅、教育厅、民政厅、司法厅等11个部门于2015年11月份联合下发文件,将需要派出所出具的证明由51种减少到9种。此举在减轻群众负担的同时,各地派出所出具证明数量也大幅减少。初步测算,“简政”后,吉林省每年需要办理的证明数量将由20余万份下降到3万份。
清理“奇葩证明”的成效不仅仅在吉林一地。记者采访发现,随着各部门开具证明的“新规”落地,许多地方民政、社区居委会等机构面对的各种“证明”压力都有了明显下降。
武昌区黄鹤楼街彭刘杨路社区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今,居民到社区办理各类证明的数量明显减少。“像亲属关系证明、无房产证明等21项以往常见的证明都被取消了,更别提上环、引产等‘奇葩证明’了。”
不过,记者也听到一些群众反映:“有些事过去需要跑腿费劲儿,但现在干脆办不了。”虽然公安、民政部门明确了哪些证明不再给开,但一些保险公司、银行、公证部门等机构在办事时依然需要提供相关证明。专家表示,部门清理证明的措施真正落到每一个办事环节还需要一定的时间。
另外,一些类似“无犯罪记录”的证明虽然相关部门不再出具,但特定行业和办理事项依法仍然需要提供,这就有赖于相关部门及时加强沟通,将这些证明改为“公对公”办理。
“现在的问题是,一部分政府部门的职能仍然不清晰,行政机关在行使权力的时候仍缺乏有效协调。”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说,“再加上政府部门信息化程度无法满足当下社会治理的新形势,部门之间信息不联网、数据不共享,增加了当事人的负担。”
政府要明确服务边界,简政放权是关键
专家认为,“证明”实际上是对办理事项前提条件的确认程序。这种程序从法律和行政上都具有重要的合理性——即通过对事实依据进行确认,保护办事双方的合法权益。但是,一些行政机关设置不合理、不合法的证明事项,再加上人为流程繁琐,令一些证明变得“奇葩”。
“行政机关在办理事项的时候需要有前置条件,但相当数量的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把‘证明’当成了办事许可,并将确认这些事项的责任无限制转移到当事人的身上。”于安认为,这是当前“奇葩证明”问题存在的一大根本原因。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说,政府部门的办事效率不高,服务意识不强,工作人员为了推卸责任让当事人来回跑路,更加剧了群众对“奇葩证明”的不满。
要在2016年告别“奇葩证明”,必须着手根除“奇葩证明”生存的“土壤”。
“过去一年国务院接连出台了一系列措施,清理一大批行政审批、许可事项,说明这些事项本身就不是必要的,给公众带来了太多麻烦。”马怀德说,“所以说简政放权很关键,行政机关取消、下放审批许可,实现政府职能的转变,才能从根本上减少各种无谓和不合理的证明事项。”
于安同时认为,行政机关把所有的证明负担都推给当事人,不仅是工作作风上的问题,也来自于风险分担机制的缺乏。他建议,首先要从法律的角度明确各类证明事项的范围,而不是由部门自己来规定办事需要哪些证明,从而有效降低当事人的负担。同时要对这些事实依据证明的风险分担作出制度设计,通过让当事人承担提供虚假依据的责任,促进行政机关提高工作效率。
“治理‘奇葩证明’信息化是一个关键手段。各个机构和部门之间做到信息共享,电脑上一点击就能联网看到需要的信息,‘奇葩证明’自然就会越来越少。”竹立家说,“另一方面,政府部门一定要明确服务边界。要真正做到‘为人民服务’,先把需要人民提供的证明说清楚,多一些责任意识,少一些互相推诿。”(参与采写:齐中熙、何雨欣、王慧慧、周立权、贾雪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