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投资公司工作的吴某,找到在银行工作的王某,让其帮忙查询客户的征信信息,许诺一条20元。在高额利益驱使下,王某开始走向了犯罪不归路,短短几天内,在未取得被查询人许可的情况下,王某非法查询1500余条个人征信信息,获利3万余元。
2015年1月,人行彭州支行监控到个人征信系统异常,查询量明显高于以往,个别时间甚至高于正常查询量数百倍。这引起了银行高度重视,经调查,初步确定该异常由成都市某商业银行造成。这家银行得到消息后,立即报警求助。公安机关很快确定来自该银行的工作人员王某、黄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并从王某个人QQ、邮箱账号内提取大量发送给他人的公民个人信息。
检察院认为,王某在未取得被查询人许可的情况下,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向他人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作为买方的吴某,其采用购买的方式从王某处非法获取大量公民个人信息,其行为同样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目前,两人均已涉嫌犯罪,被彭州检察院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