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位于天河区天寿路的广东省水利厅门口,湖南长沙女子陈某拉起横幅,反映广东省水利厅干部赵某涉嫌于2013年, 趁她醉酒在长沙一宾馆实施强奸。对此,属地检察院曾因该案证据不足,决定对赵某不予起诉。21日,广东省水利厅发通报 ,称2015年8月已对赵某涉嫌违纪问题依法立案,目前案件正在处理中。
21日上午,广东省水利厅门口,有一群人拉起横幅,控诉水利厅一名干部涉嫌强奸。其中,一名36岁的女子陈某站在门口 ,自称就是受害人。
陈某称,2013年10月19日上午10点至次日2点,其参加了初中毕业20周年聚会。晚到的她参加聚会晚餐,喝了不少红酒, 后去唱K,又喝了不少啤酒。后随同学去一家粥铺吃夜宵,当时已完全“断片”,只能靠同学回忆。根据同学证言,当晚的七 八个人中就有赵某。
陈某说,自己一直都是醉酒状态,“喝到吵闹、摔跤”。第二天醒来时,已是次日上午10点左右,在长沙市天心区某宾馆 的房间里。
当时,自己趴着,一丝不挂”,陈某说,同时感觉下体一阵剧烈的疼痛感,“有个同样一丝不挂的人从背上爬起来”。陈 某说,她这才认出此人是赵某,她称与赵某虽为初中同学,自毕业后至当时20年未见,也未曾有过联系。
陈某说,当时感觉身体虚弱,后又睡过去,直到下午2点左右方才醒来。此时赵某以要赶回广州为由向她道别离开。回到家里,她下体疼痛,在家呆了5天,由于亲戚说此事不可外扬,她也没想报警。2013年10月25日,陈某到医院就医,医生说她 得了盆腔炎。“可能是伤害引起的炎症”,陈某回忆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