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月22日讯 记者周斌蔡长春 记者从今天召开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了解到,2016年,我国将重点推进设区市和县级法院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试点工作,整合基层司法资源,进一步落实司法责任制,提高办案质效。
据了解,完善司法责任制改革是这轮司法体制改革的基石。目前,一些地方法院检察院内设机构过多,既不利于司法责任制落实,也影响办案质量和效率的提高。
会议提出,上级法院检察院要尊重、支持基层法院检察院创造性探索,不要求他们对口设置机构,不能以不划拨编制、经费、装备等办法变相施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