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郭宏鹏 通讯员刘国华刘媛 怀孕时曾因盗窃获刑,此后,6女子再次怀孕合伙盗窃。近日,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审结此案,以盗窃罪分别判处严某等六人有期徒刑九个月至两年零五个月不等刑期。
严某等6名女子先后在怀孕时因盗窃获刑。2014年7月9日,再次怀孕后的6人结伙来到南昌并窜至江西省儿童医院,采取由严某扒窃、其余人员望风掩护的方式盗得吴某手机一部。当天下午,公安机关在某宾馆将该团伙抓获。经鉴定,被盗手机价值9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