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石家庄1月20日讯 1月12日至13日,国家国有林场和国有林区改革工作小组组织国家发改委、国家林业局、中国银监会等部门组成验收组,对河北省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工作进行验收。验收组通过听取工作汇报、现场查验打分、开展职工满意度座谈等方式进行综合评估,河北省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得分为93分,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顺利通过验收。
2011年10月,河北省被国家确定为国有林场改革七个试点省之一,承德市丰宁、隆化两县的21个国有林场被列为试点单位。2013年8月,国家批复了《河北省国有林场改革试点方案》。经过2年多的改革实践,试点改革任务全面完成。试点改革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工作,认真按照中央有关部署,围绕保生态、保民生两大改革目标,加强领导,全力推动。理顺了管理体制、明确了管理机构级别;明确了性质、人员编制和经费,提高了职工待遇,解决了职工的后顾之忧;创新了经营机制,完善了考核用人办法;夯实了发展的基础,林场活力显著增强,职工工作积极性明显提高,林区社会保持了稳定。(姚伟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