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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刑事特别程序审视 中国法治发展状况
2016-01-14 07:19:14
 

  西南科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蒋志如在《前沿》2015年第11期撰文指出,通过追溯中国在追求法治进程的历史,我们可以发现中国仍然处于建设法治国家的路上,而且呈现出踯躅前行状态,因为其还需要解决两个基本问题,即所有人应在法律之下和法律发展(主要有两种方式:立法方式和司法方式)两个问题。如果从形式上看,第一个问题的确得到确立,而第二个问题则是部分实现,但从实质上看,两个问题在当下都没有得到解决,而且第二个问题之重要性远甚于第一个问题,因为所有人应在法律之下的问题也更需要司法确认、实践,而非立法。最后,在问题及其对问题的解决方案上,我们得出了一个结论,即法治、信仰与刑事特别程序在整体上属于“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深层相互依存关系。

  刑事特别程序的法律文本制定情况和司法实践运行情况实为中国司法独立、刑事诉讼程序、法治状态的真实写照。通过审视刑事特别程序,我们可以总结为:解决中国法治建设的两个问题实为一个问题,即通过司法方式落实立法层面已经确定的权利、基本原则和理念。

  中国法治的实现,关键在于中国司法改革的成功,在于个案正义的实现,而不仅仅体现在法律文本上的进步,因而以刑事特别程序为出发点,考察中国法治情况,思考中国司法改革是一个相当美妙的想法,因为它们是一体的。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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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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