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4日从深圳市国税局获悉,2015年,深圳国税共组织税收收入4147亿元,增长39%。深圳国税直接组织收入3076亿元,增长55%,其中,地方级收入639亿元,增长22%。
2015年深圳国税收入呈现以下特点:税收规模持续扩大。跨上4000亿元台阶,规模较“十二五”初期翻番。在全国36个省、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国税局中排名第5;在全国大中城市中排名第3,仅次于北京、上海。
收入增速全国居首。自5月起,增速连续8个月位居全国之首。截至11月,扣除证券交易印花税后,直接组织收入增速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1.8个百分点。
产业结构持续优化。二、三产业税收收入之比约4:6,第三产业比重达59.7%,较“十二五”初期上升19个百分点。
创新助力税收发展。与“十二五”初期相比,高新技术企业税收收入325亿元,增收92亿元。
龙头企业引领增长。上市公司实现收入306亿元,增长30.6%;总部企业实现收入645亿元,增长27.7%;4家世界五百强企业贡献税收375亿元,占深圳国税直接收入的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