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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闽桂三省开展横向生态补偿流域试点建设
2016-03-21 14:02:00
 

  福建省龙岩市联合召开部分省份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建设工作推进会。中国环境报记者王亚京摄

  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21日讯(记者曹红艳、郭静原)21日,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在福建省龙岩市联合召开部分省份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建设工作推进会,部署推动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建设。会上,广东省与福建省、广西自治区分别签署汀江-韩江流域、九洲江流域水环境补偿协议,推进生态补偿流域试点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李干杰指出,近年来,我国环境治理力度前所未有,环境质量改善取得积极进展。但总体上看,环境污染重、生态受损大、环境风险高等问题依然突出,距离人民群众的需求和期待仍有较大差距。

  李干杰对中国经济网记者表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改善环境质量,关键是创新体制机制。要进一步加大生态补偿机制建设工作推进力度,巩固和扩大成果,对于已开展试点的流域,环保部门要加强环境监测和监管,严格执法,强化地方政府环保责任;流域上下游地方政府要建立联防联治工作机制,科学高效开展流域治理,确保水质只能更好,不能变差;其他省份应增强大局意识和协作意识,主动沟通协商,共同治理和保护流域生态环境,扩大生态补偿的覆盖面。

  中国是生态补偿机制的开创者,加快推进生态补偿机制建设是深入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的生动实践。2012年,新安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正式实施,中央及皖浙两省财政累计投入补偿资金24.3亿元,带动试点项目投资90.4亿元,全流域综合治理投入达501.1亿元,中央资金“种子效应”得到充分发挥。

  目前,为期3年的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第一轮试点已经结束,在推进重点河道综合治理和修复方面,已推进新安江上游16条主要河道59个项目综合整治,整治河道94.1公里,对125个河道采砂场进行规范清理,建成生态公益林531.2万亩。

  下游地区要好水,上游地区要资金,上游应该保障怎样的好水,下游应该补助多少资金,仍然是跨行政区域协调的难点,也是推广新安江生态补偿制度需要进一步探索的关键所在。

  财政部副部长刘昆指出,加快推进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建设,要进一步细化新安江、九洲江、汀江-韩江流域试点方案,落实资金和项目安排,推动建立长效机制;要推动扩大试点范围,扩大一省区内补偿机制覆盖面,促进滦河、东江上下游协商开展跨省流域生态补偿,在重点流域敏感区积极探索有效的生态补偿模式。中央财政还将通过水污染防治、国土江河综合整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资金渠道加大支持力度,地方财政部门也要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加大资金整合统筹力度,创新方式,更好地支持流域治理。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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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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