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法研究会发布3?15案(事)例
第六届中国消费经济高层论坛同时举办
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18日讯 (记者 陈郁) 第六届中国消费经济高层论坛暨中国消法研究会3?15案(事)例发布会今天在北京举办。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李学寅发布了2016年“3.15案(事)例”。它们分别是:上海市消保委针对手机预装软件卸载问题提起公益诉讼案;浙江省消保委诉上海铁路局消费公益诉讼案;消费者网凝聚社会力量化解消费纠纷事例;内蒙古自治区工商局开展电信行业反垄断调查事例;梅河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福田五星牌正三轮摩托车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案;消费者诉亚马逊网站“行货”买卖合同纠纷案;消费者诉河南沃尔玛商业零售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把‘新消费、新供给、新动力’确定为第六届消费经济高层论坛的主题,目的是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加强消费引领、加快培育新供给新动力政策精神,宣传中消协‘新消费 我做主’年主题,树立‘消费者优先’理念。”中国消费经济高层论坛组委会秘书长李斌指出,要坚持消费引领,就必须坚持消费者优先,要以消费者需求为先导,以消费者满意为标准,以增进消费者福祉为目标,才能有效促进供给侧改革、创造适合消费者需求的新供给,真正发挥消费引领作用。
论坛同时发布了2015年度中国消费者满意度调查结果。据介绍,调查以“我消费、我做主”为主题,涉及金融、食品、旅游、电商等多个行业,通过考察和调查企业在服务质素意识、品牌形象、客户整体满意度、客户忠诚度和投诉处理等方面的表现,比较全面地反映了消费者对部分消费品牌在流通或售后环节的满意程度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