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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总局:对投资性公司的信用风险进行监测预警
2016-03-15 19:39:00
 

  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15日讯(记者 佘颖)国家工商总局消保局局长杨红灿今日表示,工商总局将切实承担起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责任。消费者可以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是否具有相关资质、诚信经营情况,再决定是否购买该公司的理财产品。

  针对金融类虚假广告,坑害消费者的问题,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了排查清理、筛选违法金融类广告工作,重点清理,一是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以投资理财、私募股权、项目开发、种植养殖等盈利宣传高回报、高收益的广告。二是对招商等有投资回预期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未来效果,利用学术机构、专业人士做证明的广告。三是有关部门已警示过或者正式筛选过非法集资有关人员招募的广告。

  同时,各地工商和监管部门以银行业为重点,加大对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当前,随着我国金融市场改革发展不断深化,金融产品与服务日趋丰富,但为金融消费者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存在着提供金融产品与服务的行为不规范,金融消费纠纷频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不强、识别风险能力亟待提高等一系列问题。特别是互联网金融,由于其具有速度快、效率高、成本低、省时省力,容易满足中小企业的追求,同时存在着风险,也相对较大的特点,使它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作用凸显,风险也凸显。E租宝事件的发生,让不少金融消费者权益受到严重的损害。

  杨红灿表示,今年工商总局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以企业信用监管为核心,不断强化企业信息公示,信息共享联合惩戒,强化金融合同格式条款规范,查处违法金融类广告宣传,维护市场秩序,对投资性公司的信用风险进行监测预警。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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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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