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金融体系中,中小银行也是中小企业,也存在种种不平等竞争和社会歧视。”昨日,全国政协委员、北京银行董事长闫冰竹建议,监管机构转变以历史出身形成的监管分类方式,逐步过渡为以资产规模和监管评级为主要标准、能上能下的动态监管方式,促进银行业公平竞争。
闫冰竹表示,随着存款利率上限完全放开,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基本完成,商业银行面临的市场竞争将更加激烈。而当前商业银行监管仍然沿用“出身法”,分为国有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等。
“这种按照历史出身进行机构类型划分并实施监管的模式,已经不能适应当前银行业发展的现状,不利于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闫冰竹表示,国家“十三五”规划提出,要构建多层次、广覆盖、有差异的银行机构体系,就需要更加尊重市场规律,更加注重银行业竞争的公平和效率。
他建议,构建结构合理、层级分明、竞争有序的银行体系,建议以资产规模为主要标准,结合监管评级,将我国商业银行划分为四类,特大型商业银行、大型商业银行、中型商业银行、小型商业银行,明确各类银行机构的发展方向和定位,实施差异化政策,引导银行都差异化、特色化、精细化的发展道理。
他还认为,中小银行要转型成功,应紧紧围绕国家层面的重大战略,积极调整业务重心和转型方向,加速融入“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自贸区建设、“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等国家战略。提升多元服务能力和联动发展能力,向“轻资本、快周转、高效率”的银行加快转型。同时,运用互联网思维,充分挖掘大数据信息,向智能银行、智慧银行加快转型。
对于最近一年爆发的包括e租宝在内的一些金融风险事件,闫冰竹表示,需要高度重视和防范“十三五”时期的金融风险,“一旦风险爆发并发生交叉传递,演变为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将导致灾难性的后果,甚至可能使经济社会发展陷入停顿。”他建议,通过大力发展直接融资、推动企业部门平稳去杠杆、降低地方政府债务“三管齐下”,降低整个实体经济的杠杆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