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7日讯(记者 李万祥)记者今天从最高法获悉,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实施《为长江经济带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公正高效服务和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国家战略,提出明确要求。
《意见》共分三个部分,包括增强为长江经济带发展国家战略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责任感与使命感,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创新司法体制机制等内容。
《意见》强调,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长江经济带发展提供公正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依法惩处相关刑事犯罪,为长江经济带发展提供稳定的社会环境;保障长江经济带的生态安全和绿色发展,依法审理环境资源保护民事案件;推进平安黄金水道建设,依法审理各类海事侵权案件;打造涉外商事海事审判精品,提升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国际公信力和制度性话语权,增强为区域内企业全面参与全球经济合作和竞争保驾护航的能力和水平;依法审理相关水路货物运输、港口码头建设、船舶建造、仓储物流、货运代理、船员劳务等海商案件,维护区域内诚实守信、开放统一的市场;切实维护区域内金融安全与稳定,加强对船舶融资、港航金融保险等类型案件的审理;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激发创新动力、创造潜力、创业活力;加强行政案件审判,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意见》要求,要创新司法体制机制,最大限度实现长江经济带区域内司法资源的优化配置。认真总结海事审判跨行政区划管辖的实践经验,坚持改革创新,探索建立契合长江经济带区域发展大局的审判体制机制。多渠道深层次推进司法公开,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的获得感。大力推进区域内信息化建设,加强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各法院之间的互联互通,推动区域内法院在云计算和大数据应用方面的合作,实现区域内法院信息资源共享。构建长江经济带执行指挥系统协作机制,逐步实现一体化执行指挥体系。推动海事法院与长江经济带区域内有关海事行政机关、金融监管机构、有关财产登记机关之间的协作配合。多元化解,繁简分流,破解难题,高效服务和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
长江经济带发展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意见》从司法角度为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织构了一张立体保护网。
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负责人指出,在结构顺序上,《意见》将涉及环境资源保护的相关条文前置,强调对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的保护应放在优先位置;在条文内容上,《意见》分别从刑事审判、民事审判和行政审判的角度宣示了司法对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的保护。需要说明的是,对于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承担环境保护监管职责的相关行政机关扮演着重要角色。《意见》提出要依法严厉惩治环境监管失职犯罪,加强对行政机关不履行环境违法违规行为查处职责案件的审理。此外,《意见》还提出,要探索建立长江流域水资源环境公益诉讼集中管辖制度。
这位负责人指出,长江经济带发展离不开对长江黄金水道的合理利用,但目前长江水上航运市场、造船市场等还存在一些不规范因素,财产损害和人身伤亡事故还时有发生,有的事故还特别重大。“通过相关案件的裁判进一步明确规则,从而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尊重规则、遵守规则,是人民法院服务和保障长江经济带战略的重要途径。为此,《意见》强调,要通过妥善审理相关领域的侵权案件,引导市场良性竞争,增强市场主体的安全意识,为将长江黄金水道打造为黄金平安水道提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