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提出,要按照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的要求,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注重机会公平,保障基本民生,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实现全体人民共同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规划纲要草案提出,要增加公共服务供给,坚持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续方向,从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增强政府职责,提高公共服务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满足多样化公共服务需求,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
规划纲要草案提出,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创造更多就业岗位,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鼓励以创业带就业,实现比较充分和高质量就业。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提高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能力。
规划纲要草案提出,要缩小收入差距,正确处理公平和效率关系,坚持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同步、劳动报酬提高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持续增加城乡居民收入,规范初次分配,加大再分配调节力度,调整优化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努力缩小全社会收入差距。完善初次分配制度,健全再分配调节机制,规范收入分配秩序。
规划纲要草案提出,改革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坚持全民覆盖、保障适度、权责清晰、运行高效,稳步提高社会保障统筹层次和水平,建立健全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完善社会保险体系,健全社会救助体系,支持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发展。
规划纲要草案提出,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加强顶层设计,构建以人口战略、生育政策、就业制度、养老服务、社保体系、健康保障、人才培养、环境支持、社会参与等为支撑的人口老龄化应对体系。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健全养老服务体系。
规划纲要草案提出,要保障妇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基本权益,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切实加强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社会群体权益保护,公平参与并更多分享发展成果。促进妇女全面发展,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升残疾人服务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