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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法院2015年审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逾千件
2016-03-04 11:21:00
 

  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4日讯(记者 李万祥)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发布九起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典型案例,同时介绍人民法院依法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相关工作情况。据悉,2015年,全国法院审理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已逾千件。

  近年来,不法分子设立电信网络诈骗窝点,利用网络改号电话、“伪基站”设备等,利用“银行卡透支”、“医保卡异常”、“涉嫌违法犯罪”等涉及人们切身利益的问题设计骗局,花样翻新,迷惑性强,令人防不胜防。有的企业被骗巨额资金导致破产倒闭,有的普通群众被骗走“养老钱”、“救命钱”,导致轻生自杀。此外,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还滋生了灰色产业链,诱发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非法出售银行卡、非法开办“地下钱庄”转移赃款等大量上下游关联违法犯罪。

  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副庭长李睿懿介绍,对此,各级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依法审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从严惩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努力实现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取得明显成效。2015年,全国法院审理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已逾千件。

  “审理过程中,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依法从严惩处的方针,加大对此类犯罪团伙的首要分子、骨干成员、累犯、惯犯、职业犯的惩处力度。”李睿懿说,同时,人民法院始终关注民生,及时回应群众关切,积极配合公安、电信、银行等相关部门开展紧急止付、追赃返还等工作,形成工作合力,努力把财产损失降到最低。

  据悉,目前,有关部门正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最高人民法院将加强审判指导,进一步统一适用法律标准,为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人民法院还将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共同提升打击整治能力,提升源头监管能力。”李睿懿说。

  记者梳理发现,最高法此次发布的九个案例,共同特点是诈骗数额大、涉及地域广、被害人数多、犯罪手段多样,具有较强的典型性、代表性。既有东部沿海发达地区的案件,也有中西部地区的案件;既有较为传统的电视节目中奖诈骗、冒充QQ好友诈骗,也有新近出现的谎称推荐优质股票诈骗、考试改分诈骗;既有在境内实施诈骗的,也有在境外设立诈骗窝点的;既有针对境内人员行骗的,也有针对境外人员行骗的。

  例如,江西省南昌市周文强等被告人虚构推荐优质股票诈骗案中,周文强通过中介注册成立公司,招聘50余人,下设“客服部”、“业务部”、“操盘部”等部门,分工负责实施诈骗活动。其中“客服部”负责群发短信、接听股民电话、统计股民资料;“业务部”负责电话回访股民,以“公司能调动大量资金操纵股市”、“有实力拉升股票”、“保证客户有高收益”等为诱饵,骗取股民交纳数千元不等的“会员费”、“提成费”;“操盘部”由所谓的“专业老师”和“专业老师助理”负责“指导”已缴纳“会员费”的客户购买股票,并安抚因遭受损失而投诉的客户,避免报案。自2010年7月至2011年4月不到一年的时间,该犯罪团伙共骗取344名被害人钱款共计376万余元。人民法院经审理,以诈骗罪依法判处周文强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一百万元,同时对其他十余名被告人分别判处十年至二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再如,河北省兴隆县谢怀丰、谢怀骋等被告人推销假冒保健产品诈骗案中,谢怀丰、谢怀骋二人从网络上非法获取大量公民个人信息,聘用多人冒充中国老年协会、保健品公司工作人员身份,以“促销”、“中奖”为诱饵,向一些老年人电话推销无保健品标志、未经卫生许可登记的所谓“保健产品”,累计达3000余人次,涉及全国20多个省份,骗得钱款高达188万余元。人民法院经审理,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谢怀丰、谢怀骋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同时对其他十余名被告人分别判处三年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

  福建省晋江市吴金龙等被告人发送“医保卡出现异常”虚假信息诈骗案。吴金龙等人在老挝万象设立诈骗窝点,通过网络电话向中国大陆各省市固定电话用户群发送语音信息,谎称“医保卡出现异常”。待被害人回拨时,由冒充医保中心工作人员的团伙成员谎称被害人医保卡涉嫌盗刷违禁药品,随后由冒充公安人员的团伙成员使用预先更改好的“公安局号码”(来电显示为被害人所在地公安机关对外公布的号码)骗取被害人信任,套取个人信息,谎称被害人银行账户存在安全问题。随后再由冒充检察机关工作人员的团伙成员要求被害人将银行卡内的存款转到指定账户进行“资金清查比对”。吴金龙参与诈骗犯罪数额高达1 019万余元。人民法院经审理,以诈骗罪依法判处吴金龙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同时对其他十余名被告人分别判处十二年六个月至二年不等有期徒刑。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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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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