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沈阳2月21日专电 题:民间反传销组织增多有待规范
新华社记者范春生
一段时间以来,一些省市传销或非法直销事件增多,同时,民间反传销组织也陆续增多。有的反传销组织以“公益”“志愿者”的名义反传销,借机收费或隐性收费,也带来了一些不规范现象。
今年初,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宣判一起特大传销案,一跨省传销团伙虚构生物科技公司及产品,诱骗86人参加,骗款226万元。法院判定,以陈静为首的八人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其中一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其他人均获缓刑,各被告人均被并处罚金。
无独有偶。沈阳市一位女业主花24.5万元买来一个特四级诚信渠道商头衔,并发展会员7275名,从而连升五级成为辽宁大区级渠道商。当地法院认定该业主行为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
这两起案件中,有多名被骗进传销窝点的人是在向亲朋借钱后,求助民间反传销组织“捞人”,最终才重获自由。
辽宁省委党校教授周维强透露,民间反传销组织宣称上门反洗脑、实地解救人员等服务均有收费标准,求助者无论成败需承担一定费用。“由于缺少监管,大多民间反传销组织没有正式在相关部门登记注册,高昂的收费及身份的不合法,带来质疑与风险。”
记者了解到,一些民间反传销组织收费标准混乱,有的解救一次的费用为两三千元,有的则开价近万元,但拿了钱救不出人的情况也时有发生。
专家指出,一些受害者之所以求助民间反传销组织,更多是因寻求司法救济无果后的无奈之举。一些民间反传销组织对参与传销的人员进行“反洗脑”的解救,是有益于社会的。但是,这样的社会组织如果得不到正式承认或授权,不能合法合规地开展社会公益活动,则有可能会产生新的社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