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被打
中新网柳州2月18日消息,广西柳州游客在哈尔滨旅游时因拍摄自费项目而被导游打伤,广西旅游发展委18日称,获悉该事件后,已指示相关部门及时了解情况,跟进事件处理,切实维护游客合法权益。
2月9日,广西柳州游客王先生、陈先生和卢先生3个家庭一共9人与黑龙江省中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新阳路分社(以下简称中旅)签定了前往亚布力、雪乡3日游的旅行协议书。
卢先生向中新网记者介绍,由于前几日的旅游过程中,产生过自费项目,且没有票据,为此,2月13日,一名姓刘的女导游介绍自费项目时,王先生用手机进行拍摄、录像,这一举动被导游发现。导游随后强行抢走王先生的手机,并快速向车头方向走去。王先生上前夺回自己的手机。卢先生提供的视频显示,一位南方口音的男士称“你为什么抢我手机?”。一个东北口音的女士说回应称“你录我了,你侵犯肖像权,知道吗?”另一段视频则显示,南方口音的男士和东北口音的女士一直为此事争执不下,东北口音的女士情绪比较激动。
卢先生称,刘姓导游随后把全车人晾在车上,下车离去。看到整车人的行程耽搁,王先生等人下车,想找亚布力旅游地接负责人进行协调。随后刘姓导游与两名三十多岁的男子驾车赶到。三人冲上前便打王先生及同伴,陈先生的眼镜被打碎,致使玻璃镜片划伤眼角下额流血。随后,三人同时在停车场追打王先生,导游甚至还拿起铲雪的铲子要击打王先生,王先生躲到数百米外的树丛中。陈先生、卢先生赶紧上了旅游车,卢先生的妻子用手机报警。因害怕再次受到伤害,直到当地民警到达现场控制事态,王先生才被同伴叫回旅游车。
随后,当地派出所赶赴现场处理,最终以旅游纠纷对此事进行了定性处理,导游赔偿卢先生一行600元。并写下了和解协议:陈某几位因特殊原因经过协商继续跟团旅行,客人同意赔付600元后一切事情跟旅行社导游无关,不会投诉,一切满意。
对此,卢先生解释称,协议是在当地派出所签的,内容是导游写的,陈先生只是签了字。因当时考虑如果不签字,就会被留下来,会耽误整个行程,也会误了同行的游客,考虑到全车及整个团队的夜间安全,于是签了协议。
回到哈尔滨后,卢先生等人于2月15日到哈尔滨市旅游监察大队投诉,希望哈尔滨旅发委全面调查。
中新网记者联系了哈尔滨市旅游监察大队,工作人员称,确实接到了陈先生等人的投诉,目前事件仍然在调查之中。
广西旅游发展委获悉此事后,立即启动省际旅游合作机制,分别与黑龙江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和哈尔滨市旅游监察大队取得联系,了解情况,沟通协调,以维护游客的合法权益。
据广西旅游质监所负责人介绍,2月13日事件发生后,当地警方已到现场以旅游纠纷对此事进行了定性处理,导游赔偿游客600元。2月15日,被打游客王先生等人到哈尔滨市旅游监察大队投诉,旅游监察大队及时对案件进行了受理,目前正在进一步调查取证中。
哈尔滨市旅游监察大队目前已通知涉事旅行社及导游到该大队接受调查。18日,黑龙江省旅游局相关负责人给广西旅游委打来电话,表示高度关注事件调查进度,将督促协调哈尔滨市旅游监察大队对事件展开进一步调查,全程跟踪督办,对涉事旅行社及导游员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处理,切实维护包括广西游客在内的广大游客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