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海2月17日电 (陈燕)北海海事法院17日通报,历时超过3年的广西横县郁江六景至飞龙河段20名网箱养殖户起诉6家企业非法排污致鱼类死亡案件已审结,养殖户获赔25%的养殖成本损失,近百万元。
据通报,2012年4月29日至5月25日,横县郁江六景至飞龙河段连续发生多起网箱养殖鱼类死亡事故。2014年11月,20名网箱养殖户向法院起诉广西永凯糖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宁祈顺纸业有限公司和横县六景华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非法排污导致网箱养殖鱼死亡,索赔总额超1000万元。
通报称,经审理查明,死鱼事件发生后,横县水产畜牧局组织对死鱼情况进行调查和处置。同年6月1日,广西渔业病害防治环境监测和质量检验中心的《检验报告》称,死鱼原因是由于水体缺氧所致。
2012年6月12日,横县水产畜牧兽医局答复养殖户称,水体溶解氧偏低是导致死鱼的主要原因。而造成郁江溶解氧偏低的有机污染物来源主要是:强降雨导致沿江的生活污染源、农业面源、工业废水,及内河积累多时的污水和底泥。
通报指出,2012年6月20日,南宁市环保局的报告亦印证了前述报告。
该报告称,进入5月份以来,郁江横县六景至飞龙段水位、流量和流速比往年偏低,导致水体稀释降解能力下降,水环境十分脆弱,加之南宁市区东部级横县西北部均发生短时大范围高强度的降雨,使得内河及城镇污水、雨水管寄存的污水等有机污染物短时间内大量排入邕江、郁江,致使郁江溶解氧急剧下降,并持续较长时间。经自治区、市、县环保局上下游沿江排水企业排查,六景工业园一带企业污水治理管理虽然存在一些问题,但未发现事故性异常排放的情况。
此外,另查明,早在2010年8月横县政府就出台规定,横县郁江河段的多处水域禁止网箱养殖,而该20名原告网箱养殖户在事发时并未取得养殖许可。
法院审理认为,养殖户未依法取得养殖证,故在投入的养殖成本中,具有合法财产权,但养殖鱼的收益权不受法律保护;同时,被告广西永凯糖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宁祈顺纸业有限公司和横县六景华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这三家企业与养殖户的损失存在因果关系,即便未超标排污,也不能免除或减轻责任。故从造成死鱼的有机污染物来源构成来看,法院判决赔偿养殖户养殖成本损失中的25%,总额接近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