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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基协取消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证明
2016-02-15 08:39:00
 

  本报讯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2月5日发布公告称,即日起不再出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电子证明,此前发放的纸质登记证书、电子证明不再作为办理相关业务的证明文件。

  中基协表示,取消电子证明和纸质证书,有利于正本清源,打击部分机构非法自我增信的做法;实现持续动态更新私募基金管理人基本信息,引导人们有效利用官方网站和手机终端实时查询相关信息等。

  中基协重申,此前已出具的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电子证明、纸质证书和相关公示信息仅表明,该私募基金管理人已履行相关私募基金登记备案手续,不构成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投资能力、持续合规情况的认可,不作为基金财产安全的保证。

  根据公告,2月5日起三种情形将被注销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包括:新登记的管理人在办结登记手续之日起6个月内仍未备案首只私募基金产品的;已登记满12个月尚未备案首只产品的管理人,在今年5月1日前未备案私募基金产品的;不满12个月且在今年8月1日前未备案私募基金产品的。

  中基协特别提醒,申请机构应当在确有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业务发展需要时,按规定履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申请,切勿盲目跟风。 (欣华)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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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期货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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