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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富潜力获批在港销售,两地互认再落一子
2016-02-02 16:34:00
 

  两地互认基金南下队伍再度扩容。据悉,2月1日,国富潜力(450003)获批在港销售。

  按照规定,只有成立一年以上、资产规模不得低于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内地基金,且不得以香港市场为主要投资方向、在港销售规模占基金总资产比例不得高于50%,才有在港销售的资格。能够获得两地互认资格的基金,多是基金公司优中选优的旗舰产品。

  Wind资讯显示,国富潜力成立于2007年3月22日,由国海富兰克林基金副总经理、投资总监徐荔蓉亲自掌舵,长期业绩相对稳定,截至2015年12月31日,该基金成立以来总回报151.38%,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涨幅仅47.8%,且年化收益高达11.06%,为持有人取得了卓越回报。

  国富潜力的投资策略是海外行之多年的策略——GARP(Growth At Reasonable Price),可以理解为“合理价值成长型”投资策略。其投资对象的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但盈利增长潜力高于市场平均,即投资于那些股价下跌风险小但上涨潜力大的股票。

  一方面,顺应市场长期增长的趋势,利用成长型投资分享高成长收益机会;另一方面,利用价值型投资标准筛选低价股票,有效控制市场波动时的风险。因此,潜力组合策略是追求“高收益低风险”的上佳策略,力争“用今天的价格,买明天的大蓝筹”,获取长期稳定的资本收益。

  徐荔蓉表示,香港投资者有较强的配置A股资产的需求,而相对QFII基金管理人,内地基金管理人更加了解市场的投资逻辑,从长期来看,内地基金“南下”有望为A股市场吸引境外资金。

  2015年5月22日,香港证监会与中国证监会联合公布,已签署《关于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安排的监管合作备忘录》(下称“《备忘录》”),允许合资格的内地与香港基金透过简化程序在对方市场销售,并就跨境基金销售建立起信息互换、定期沟通及监管合作的框架。早在此事,国海富兰克林基金就积极筹谋,与外方股东开展合作,共同努力为香港投资者(特别是想要分散人民币投资的客户)提供长期及持续的投资回报。

  作为合资公司,国海富兰克林与其外方股东富兰克林邓普顿保持长期密切的沟通和默契,旨在拓展于大中华地区提供更多优质的产品和服务。伴随获得两地互认基金资格,国海富兰克林基金也跻身获准“南下”的公募基金公司之列。业内人士认为,随着两地资本市场“互通”程度日益成熟,内地基金公司的投资管理水平有望进一步提升,向全球一流资产管理机构看齐。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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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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