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加工贸易是20世纪中叶以来众多新型经济体快速走上工业化道路的重要途径。根据商务部的统计数据,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加工贸易进出口额从改革开放初期不足17亿美元增长至2014年的1.4万多亿美元,年均增速超过20%,全国10万家加工贸易企业带动直接就业4000万人。国内外的实践证明,加工贸易符合我国国情,对助推贸易大国地位、参与国际分工体系、提升产业水平、扩大就业岗位发挥了重要作用。在经济新常态下,加工贸易仍是我国深度融入国际产业分工体系,实现价值链跃升,提高就业水平的重要载体。因此,在“十三五”乃至更长一段时期,我国必须坚持开放发展理念,紧紧抓住全球产业重新布局机遇,明确加工贸易创新发展的路径,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继续发展加工贸易并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
首先,我国加工贸易是在经济全球化和国际分工不断深化的背景下,依托劳动力、土地等低成本要素,承接国际产业转移迅速发展起来的。近年来,加工贸易发展的国际环境和国内条件都发生了重大变化,承接国际产业转移受到来自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双向挤压”,国内劳动力、土地、资源等生产要素成本持续上升,环境承载能力已达到或接近上限,低成本制造的传统优势明显弱化。因此,加工贸易经过30年的发展已经进入了一个量变到质变的新阶段,转型升级是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必然要求。从加工贸易自身发展规律和我国沿海地区的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实践来看,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关键是通过政策创新为加工贸易产业拓展空间,让众多企业有能力向“微笑曲线”的两头延伸,进而形成新的产业竞争力。例如,提升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由低端向高端发展;延长产业链,与互联网融合,与智能化生产制造融合,向生产制造与服务贸易融合发展转变;推动企业从贴牌生产(OEM)向委托设计制造(ODM)和自主品牌制造(OBM)一体化转型。这些途径都能推动加工贸易产业的转型升级,提升我国加工贸易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
其次,在加快构建对外开放新格局的背景下,要统筹布局国内国外两个市场和两种资源,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一方面,要发挥沿海地区产业创新优势和内陆沿边地区的要素比较优势,推动沿海劳动和资源密集型加工贸易企业加快向内陆沿边地区梯度有序转移,通过制定内陆沿边地区承接梯度转移的差异化政策,形成东中西互动和产业链一体化的加工贸易体系;另一方面,要对接“一带一路”建设拓展新兴市场,引导加工贸易企业有序开展国际产能合作,使加工贸易企业以“走出去”方式拓展发展空间。其中包括,推动沿海地区的家电、纺织服装、建材、轻工、电子信息等优势加工贸易企业“走出去”,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立生产加工基地;支持加工贸易企业通过购买、租赁、获得授权等方式取得国际品牌(商标),在境外建立营销网络,降低营销成本。
最后,要加快建立与开放型经济相适应的管理体系,实现加工贸易由大进大出变为优进优出,推动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转变。加工贸易作为一种重要的贸易形态,实现转型升级关键还在于加快完善贸易投资便利化的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要在自贸试验区探索更为开放和更加便利的国际投资贸易规则,推动加工贸易提质增效。一方面,要加快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推动“三互”大通关,水陆一体化,以及发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减轻加工贸易企业进出口环节的成本负担,推动加工贸易产品“全国行”“全球行”。另一方面,尽管我国加工贸易产业创造了巨大的产值,但由于结算环节的缺失,却无法分享产值背后最大的经济利益。因此,要加大自贸试验区金融创新力度和转变外汇管理理念,在风险可控的条件下,把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自由贸易账户体系在其他自贸试验区推广使用,为开展加工贸易结算业务打开政策窗口,大力吸引跨国公司将原设于国外的结算中心转移到自贸试验区,探索建设全球加工贸易结算中心。(原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中山大学自贸区综合研究院副院长 毛艳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