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发布了北京市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数据,资料显示,去年北京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8458元,同比增长8.9%。按常住地区分的话,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2859元,同比增长8.9%。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569元,同比增长9.0%。农村居民收入增幅继续高于城镇居民。同时,去年北京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33803元,同比增长8.7%;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36642元,同比增长8.7%;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5811元,同比增长8.8%。对于每次公布这一数据都会有人感到自己“被平均”的现象,北京市统计局昨天明确了统计中“可支配收入”的概念。据了解,所谓可支配收入是指被调查者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储蓄的总和,即调查户可以用来自由支配的收入。这里所说的可支配收入既包括现金,也包括实物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