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晚两会快讯 (记者 周超)今天下午,政协北京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将开幕。上午,委员陆续报到。《法制晚报》获悉,委员朱良建议,修订《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增加“准红色预警”等级,并对发布条件、启动时间、发布和解除程序、可以采取的具体措施等做出明确规定。
朱良表示,北京在2015年发布两次重污染天红色预警。
红色预警与橙色预警相比,增加了“中小学、幼儿园停课”、“企事业单位可弹性工作制”、“停止 大型露天活动”等防止人群受害的建议性措施,以及“机动车单双号”、“停止室外施工”、“红色预警停产限产”等防止污染加重的强制性措施。从实际执行情况 看,这些措施中对市民生活影响最大的是停课、单双号限行,对经济影响最大的是停产限产。
从实际需要角度来看,防止人群受害的措施应该在污染达到重度污染时再实行,不一定需要提前24 小时实行,特别是当重污染来自周边传输,短期内浓度升高的情况下,提前实行作用不大。而防止污染加重、减少排放的措施,倒是有必要提前更长时间就实行,特 别是当污染主要是在本地逐渐积累的情况下,更应提前采取减排措施,控制污染物积累。
朱良表示,现行《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没有这种操作弹性。为此可增加“准红色预警”等 级。对于已经预测将出现很严重的污染,但还不能触发红色预警的情况,可以提前采取红色预警强制性应急措施中的几条或全部,提前控制污染物的积累。具体采取 哪几条强制性措施,应根据对污染来源的预测而定。
设立准红色预警等级可以更有针对性地选择有效的应急措施,既能有效控制污染、保护人群健康,又不至于对市民生活干扰太大、付出过大经济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