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拉萨讯(记者 旦增旺姆)近日,拉萨市经侦支队接到李先生(化名)报案称,他所负责的一家金店发生了盗窃案,丢失了一条价值1万元的金项链。
据李先生介绍,他是这家金店的负责人,金店有一条规定,每隔10天就要对店里所有商品进行清查。2015年12月24日,李先生与员工们按照惯例进行大清查时,一名员工突然大吼说柜台少了一条金项链。这时员工们都停下手上的工作,围了过来。你一句,我一句“不可能啊!这条项链没有卖出去,怎么会不见了!”李先生见此情况,让大家冷静,分头找,看是不是放在其它地方了。
大家很快查找完毕,发现店里确实没有这条金项链。李先生认为项链可能是被偷了,于是来到监控电脑旁,仔细查看这10天内的监控,结果发现了一个惊天的秘密。于是李先生报了警,向拉萨市经侦支队的民警说明了案件情况。
接警后,经侦支队的民警立刻根据李先生说明的案件情况和线索进行了逐一排查,最后锁定偷窃金项链的犯罪嫌疑人是金店内的员工“小芳”(化名)。
案后小芳供述称,为了能成功将这条金项链盗走,她跟朋友进行了长时间策划,最后决定在2015年12月14日行动。当日小芳朋友到店铺假扮顾客试戴项链,趁人不注意将项链“戴”走。
民警调查得知,小芳经常出入各类娱乐场所消费,导致长期入不敷出。2015年11月小芳和朋友到某酒吧喝酒,发现身上现金不够,情急之下,竟将自己父母送的项链拿到当铺抵押。
事后小芳的父母发现小芳的项链不见了,就时常询问小芳项链的下落。无奈之下,小芳想到了利用自己是金店员工的身份来“补上”。
金项链到手后,小芳以8800元的价格将该项链出售,去当铺赎回了自己的项链。
最终聪明反被聪明误,小芳最终落入了法网。民警提醒年轻人,年轻好玩是无可厚非的事,但是凡事皆有度,不能因为自己的喜好,而去做一些违法犯罪的事,这样的行为是对自己人生的不负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