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经济有五大新亮点
记者:“十二五”期间,我国海洋经济发展状况如何?
王宏:“十二五”以来,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经济发展环境,我国海洋经济总体保持平稳运行,产业结构进入深度调整的新阶段,为东部沿海地区加快发展后劲奠定了基础。具体概括为“五个新”:
海洋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当前,我国海洋经济已先于国民经济进入新常态的进程演变,“十二五”前四年,海洋生产总值的增长速度呈现出逐年下降的态势,基本实现了海洋经济的软着陆。海洋经济进入“新常态”意味着海洋产业结构的深度调整和海洋经济发展方式的加快转变。
海洋产业结构调整呈现“新亮点”。海洋经济发展正在从规模速度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传统海洋产业加速转型升级。新兴海洋产业保持较快发展。海洋服务业增长势头显著,增速明显超过海洋传统产业,邮轮游艇等旅游业态快速发展,涉海金融服务业快速起步。
海洋经济布局拓展“新空间”。海洋经济已成为沿海区域发展战略的新依托。自2011年起国务院先后批复了山东、浙江、广东、福建和天津等五个省市海洋经济试点的发展规划,并相继批复设立了浙江舟山群岛新区等六个以海洋经济为主题的国家级新区,2012年海南省三沙市获批成立,海洋经济布局正在从近岸海域向海岛及深远海拓展。海洋经济已成为沿海区域经济的新增长点,引领和辐射整个沿海地区的经济发展。实施“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战略,为我国沿海地区经济发展开拓了新空间。
海洋产业科技创新取得“新成效”。“十二五”期间,“科技兴海”战略深入实施,国家有关部门先后设立了8个国家海洋高技术产业基地试点、6个全国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7个国家科技兴海产业示范基地和3个工程技术中心。海洋产业技术创新取得跨越式发展,例如设计建造了深水3000米第六代半潜式、深水铺管起重船等深海油气勘探开发装备;兆瓦级非并网风电海水淡化系统技术研发取得突破,海水淡化设备国产化率由40%上升到现在的85%左右。
海洋经济“走出去”迈上“新台阶”。近十年,中国与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的贸易额年均增长18.2%,占中国对外贸易总额的比重从14.6%提高到20%,中国企业对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的直接投资额从2.4亿美元扩大到92.7亿美元,年均增长44%。
重点领域还未取得实质性突破
记者:当前我国海洋经济发展中还有哪些新亮点,还存在哪些亟待破解的难题?
王宏:“十二五”期间的新亮点还表现在:我国海洋油气勘探开发进一步向深远海拓展,实现了从水深300米到3000米的跨越;海洋渔业的养殖与捕捞比重发生新变化,捕养比由2010年的44.8∶55.2提高到2014年的41.4∶58.6;海洋船舶工业自主研发能力不断提升,高端船舶和特种船舶的新接订单有所增加。
当然还必须看到,当前制约海洋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还未取得实质性突破。以往一些地区追求大规模、高强度的发展方式,给海洋资源和生态环境带来巨大压力,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已接近极限;滨海地区的产业结构和布局不合理问题突出,部分产业产能过剩,重化工业与城镇居民生活布局相互交叉,引发安全风险与环境污染;海洋科技创新还存在体制和机制的障碍,海洋产业创新能力不强,缺乏核心竞争力,未建立起以企业为核心的创新体系,这些都对我国海洋经济发展提出了新的挑战。
“十三五”时期的新部署
记者:“十三五”时期,国家海洋局在促进海洋经济发展方面将有哪些新举措?
王宏:《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拓展蓝色经济空间,坚持陆海统筹,壮大海洋经济,科学开发海洋资源,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维护我国海洋权益,建设海洋强国。”新时期、新形势下,壮大海洋经济,国家海洋局将切实做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坚持创新发展,使创新成为推动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内生动力。海洋局将积极创新海洋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加大多元资本对海洋经济的支持力度,完善海洋资源的市场化配置机制和海洋科技成果转化机制,以制度红利推动海洋经济快速发展。同时,积极推动“海洋+互联网”“海洋+大数据”等发展模式创新,积极引导海洋传统产业探索智能生产、绿色生产、智能销售与服务等新模式,积极推动海洋产业技术创新,建设一批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和国家级海洋重点实验室,提高海洋工业的高技术水平和产业化能力,打造适应需求、层次高级的海洋高技术产业体系。
坚持协调发展,谋划壮大海洋经济。重点做好陆海统筹发展;做好区域协调发展,协调好沿海各区域间海洋产业布局,避免区域间的恶性竞争与重复建设,引导和推动海洋产业区域间的分工与合作;做好产业融合发展,建设海洋经济园区,促进海洋产业集聚与融合发展,推动海洋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延伸高端产业链,加快扶持海洋新兴产业,大力发展海洋服务业,促进海洋产业迈向中高端。
坚持绿色发展,着力平衡海洋经济发展与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坚持以生态系统为基础,以陆海统筹为原则,用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倒逼海洋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优化,实现海洋经济发展与生态文明建设互促互进;同时,推动海洋开发方式由资源消耗型向循环利用型转变,统筹沿海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流域经济社会发展,实施好“蓝色海湾”综合治理、“银色海滩”岸滩修复等重大工程,实现海洋经济和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坚持开放发展,通过海洋经济合作来推动建立政治互信、经济融合、文化包容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主动引导“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研究支持涉海企业“走出去”和海洋产业合作的政策措施;推动建立一批双边或多边海洋产业园区或示范基地,构建跨国产业链,提升国内海洋产业在全球价值链中的比重;并着力推进海上互联互通,切实将中国与沿海各国的地缘毗邻优势等转化为务实合作优势和持续发展优势。
坚持共享发展,加强海洋经济的社会预期引导能力和服务能力。海洋局将努力调节海洋经济发展方式,使海洋资源由生产要素向消费要素转变;构建海洋经济运行监测评估和调查体系,严格控制围填海规模和开发时序,优化海域资源配置和使用,积极推进海域使用权抵质押与“招拍挂”,推动建立海洋资源的非市场价值核算制度和海洋生态环境补偿制度。(经济日报记者 杜 芳 沈 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