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13日讯 保监会内蒙古监管局于2015年8月20日至2015年9月25日对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公司开展了客户信息真实性专项检查,检查结果显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呼伦贝尔市分公司分别于2014年代理销售的保单中存在客户联系信息不真实的问题。
该公司编制或者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七十条规定,且情节严重。
依据本条规定,保监会内蒙古监管局决定对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及下属所有分支机构处以停止接受新保险代理业务三个月的行政处罚。停止接受新业务时间为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对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呼伦贝尔市分公司及下属所有分支机构处以停止接受新保险代理业务六个月的行政处罚。停止接受新业务时间为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六个月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