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我国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分别实行着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三套制度。昨日,中国政府网发布《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我国将推进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制度整合,逐步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至此,城乡居民医保并轨大幕正式拉开,未来“三保合一”、调整医保个人缴费比例,甚至社保费率整体降低等改革也都不再遥远。
基本医保动刀不大
在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中,城镇职工医保从1994年下半年启动试点,到1998年国务院颁布《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至今运行时间已接近20年;新农合从2003年起至今也快速发展了十余年;而2007年启动的城镇居民医保运行时间则相对较短,但总体参保(参合)率已超过90%,相关政策制度也渐趋成熟。
近几年,社会上对于医保制度并轨的呼声愈发强烈,去年全国“两会”期间更是屡次传出了并轨的消息。当时,国家卫计委副主任马晓伟就透露,虽然我国尚无法做到“三保合一”,但可以先做到“两保”合并,也就是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
实际上,国务院此前就曾提过“三保合一”,早在2013年,国务院办公厅还发文要求由中央编办负责,在当年6月底,完成整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职责。时至今日,北京等多地也都顺利完成了这两项制度并轨,但仍有一部分地区两保合一未能达成。“其实,从技术角度来说,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合并已基本没有太大障碍,大多只是时间问题,因此,《意见》的出台真正对我国现行基本医保制度动的‘刀子’并不大。此次上调个人医保缴费比例暂不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保部分,因此并不会影响广大上班族。”专家表示。
筹资责任调整才是改革关键
提及本次新政真正触及本质的改革内容,不少业内人士都直指有关划分政府与个人医保筹资责任的调整上。虽然《意见》中这部分内容占比十分有限,但改革涉及的范围却非常广。《意见》明确,我国将完善筹资动态调整机制。在精算平衡的基础上,逐步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各方承受能力相适应的稳定筹资机制。逐步建立个人缴费标准与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衔接的机制。合理划分政府与个人的筹资责任,在提高政府补助标准的同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
据悉,出于对参保积极性等因素的考虑,多年来城镇居民医保的个人筹资标准一直以很小的幅度上升,城镇居民医保筹资的增长主要通过财政补贴的增加来实现,财政补贴与个人筹资的比重从最初的1:1变成了目前的约4:1。去年,我国确定的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为每人380元,其中个人缴费为人均不低于120元。
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认为,城镇居民医保目前筹资比例不合理,筹资水平的增长主要依靠财政,财政补助在整个筹资比例方面占的比重过大,个人缴费所占比重很小,会导致未来医保基金的压力越来越大。“财政补贴比重过大,不仅带来财政是否可支撑的问题,也使得城镇居民医保有滑向福利制度的危险。完善城镇居民医保筹资机制的基本原则,是回归社会保险属性。”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医保研究室主任王宗凡也表示。
并轨铺路社保整体降费
其实,医保体制改革之所以备受关注,除了这是关系到大多数人社会保障利益的重要制度外,还因为业界大多将降低社保费率的期待放在了医保上。
“五险一金”是我国社保体系的主要补充部分,除了医疗之外,还包括养老、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公开资料显示,各种保险中,养老、医疗保险缴费比例较高,也是涉及面、改革影响较广的险种,而其余三种保险调整相关政策相对容易,比如此前人社部、财政部就曾联合发文降低生育保险费率。因此,中央为企业减轻社保负担主要选择养老、医疗外的三种保险作为降费切入口。不过,由于这三种保险继续降低费率的空间已经非常有限了,去年,中央提出了研究精简归并“五险一金”新途径。此前,北京商报记者从接近政府人士处获悉,所谓精简归并从医保入手的可能性较大。具体来说,就是试行将生育保险和医保合并,卸下企业、单位肩上原1%的生育保险负担,由医保来承担生育保险原有职能。
专家称,本次城乡医保合并后,医保、生育保险合并的可能性就进一步被放大了。“这两个险种同属于卫生计生部门管辖,原本也在一套系统内完成工作,合并起来相对容易操作。”华中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孙永勇表示。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齐传钧进一步分析称,生育险涉及人群范围相对较小,即使合并后由医保资金报销也不会给医保资金池子带来太大压力。医保制度逐渐融合统一之后,将有效为社保费率整体下调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