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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星集团执行非终身全球合伙人计划 向18位核心管理人员授出1.11亿份购股权
2016-01-13 07:13:00
 

  1月11日,复星集团宣布已向18位全球核心管理人员授出共1.11亿股普通股股份购股权,这标志着复星集团全球多层次合伙人计划的进一步完善。

  据公告显示,复星国际有限公司(“复星国际”,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为“本集团”)在香港联交所发布公告,宣布复星国际已经于2016年1月8日(“授出日期”),按行使价每股股份11.53港元,向首批18位全球核心管理人员(“承授人”)授出共1.11亿股普通股股份购股权,以秉承复星国际一贯倡导的企业家精神的核心价值观,激励本集团核心管理人员的价值创造、主动承担及业绩贡献,持续完善多层次及长期的激励机制,积极推动管理创新及文化传承。

  推全球合伙人计划

  在承授购股权的首批18位全球核心管理人员中,包括复星国际执行董事丁国其、秦学棠、陈启宇、徐晓亮,4人共承授4000万份购股权。此外,也包括复星集团各业务板块和职能板块的核心高管、以及海外投资企业的核心高管。

  复星集团董事长郭广昌在《致复星全球合伙人的一封信》(后简称为《一封信》)中写道:复星从24年前成立之初,创始人之间就是合伙人的概念。“我们希望复星的人才战略更多地学习高盛的合伙人文化,我们要强调团队、精英组织和企业家精神,我们希期待每一位复星人都能成为复星合伙人”。

  郭广昌如是解释复星合伙人计划:首先,复星会有不同层面的合伙人,我们的合伙人将是各自专业领域的脊梁,又拥有着复星全局发展的视野;其次,复星集团层面的合伙人,是完善我们整个合伙人计划最重要的一步;第三,复星合伙人一定是全球化的,Fidelidade首席执行官Jorge已经成为了首批集团层面的合伙人,未来我们将有更多来自全球的合伙人加入;第四也是最重要的,复星合伙人不是终身制的,也不是论资排辈,我们希望更多年富力强、符合我们标准的新鲜血液补充进来,而不符合的一定要逐渐退出。

  与绩效目标挂钩

  复星国际此次执行公司于2007年6月19日采纳的购股权计划,授出共1.11亿购股权,每份购股权赋予该购股权持有人权利,可按行使价每股股份11.53港元,行使该购股权以认购一股股份。

  根据购股权计划,每名承授人于授出日期第五周年日(2021年1月8日)起,至购股权届满失效(于授出日期起计第十周年日,即2026年1月8日)之前,分三次行使购股权。

  在购股权届满失效(2026年1月8日)之前,承授人在授出日期第五周年日(2021年1月8日)起,可首次行使最多20%购股权;在授出日期第六周年日(2022年1月8日)起,可再次行使最多30%购股权;在授出日期第七周年日((2023年1月8日))起,可行使余下尚未被行使(及未失效)的购股权。承授人在达成与集团相关的特定绩效目标后,才可行使购股权,绩效目标由董事会设立。

  值得注意的是,有业内人士称,执行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提升小股东的信心,对提升股价也有一定作用。而向管理层出售股权,即绑定管理层利益,有助于提升公司业绩。

  事实上,如何让职业经理人拥有事业经理人的思维模式和做事方法,是复星一直在思考的问题。鉴于此,全球合伙人计划对复星来说,并不突然。在复星向投资集团转型之初,复星事业合伙人制度即被提了出来,甚至早于万科。只不过,复星此次股权激烈的对象是全球核心高管。


编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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