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为刘琴被登记的准生证,右为刘琴的结婚证,两证显示其丈夫并非同一人。
1月9日,成都郫县红光镇,怀孕8个月的刘琴坐在床上画着简笔画。虽然第一个孩子还有50多天便要出生,但她和丈夫李洪兵却高兴不起来,因为孩子的准生证办不下来。
2015年12月28日,李洪兵前往红光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准生证,却被告知他并非刘琴的合法丈夫,故不能办理。10日晚,资阳市雁江区委宣传部通报称,初步调查原因,可能是之前信息录入错误,11日上午将予以更正。
丈夫吃惊:
妻子有两个“老公”
准生证办不下来
26岁的刘琴是资阳人,大学毕业后在成都工作,目前,她和丈夫都已落户成都郫县红光镇。就在上个月28日,看着孩子即将出生,李洪兵满心欢喜地来到红光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准生证,没想到,却扑了空。
证件齐全,为何不能办?工作人员给出的理由是两人不是合法夫妻,但李洪兵明明记得自己和妻子在2013年7月办了结婚证。
计生办工作人员在系统中输入刘琴的身份证号,发现其“丈夫”一栏,写着一个陌生的名字“江太山”,且江太山为雁江区伍隍镇人。
妻子发愁:
不认识“合法丈夫”
想改却处处碰壁
12月28日当天,见丈夫回家,刘琴立马迎上前去,想要看看期待已久的准生证。然而,李洪兵却黑着一张脸,从包里拿出了信息表,一句话没有说。
刘琴夫妻俩从大学相识相恋,一直到2013年结婚,感情一直很好,几乎没吵过架。然而,那天,李洪兵说,自己确实“非常生气”。“当时就觉得是不是她一直瞒着我。”气昏了头的李洪兵,甚至考虑过离婚。但刘琴看了信息表后,说自己并不认识江太山,并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
仔细查看这张信息表后,李洪兵觉得十分蹊跷:18岁是不可能结婚的,而且如果妻子已和别人结婚,为何能和自己再扯一张结婚证?“肯定是登记信息的时候搞错了。”
随后,李洪兵再次前往红光便民服务中心,想要更改信息,却被告知无法更正,必须到刘琴的老家资阳市雁江区石岭镇。
刘琴的父亲刘堂金前往石岭镇计生办更改,计生办让他前往去区计生办,到了区计生办,又让回石岭镇更改。刘堂金从石岭派出所查询到,刘琴的户籍于2008年读大学时迁至成都,而且还是未婚。随后,他又找到石岭镇民政办,但得到的回复是女儿户口已迁出,镇上查不到相关信息。
政府调查:
此前录入错误将更正
不影响当事人声誉
1月10日下午,在刘琴的老家资阳市雁江区石岭镇二龙村13组,多位村民表示,刘琴读大学后很少回家,2013年才结婚。“2005年和2007年刘琴还在读高中。”村民们说,他们从未听说刘琴当时有结婚、怀孕的情况。
记者注意到,这张信息表上,刘琴的初婚日期为“2007-09-09”,其“育妇建卡日期”为“2005-08-31”。
“2007年,我才18岁,还没到法定结婚年龄,怎么可能扯证结婚。至于建卡生孩子,还是在此之前的两年,更不可能。”刘琴看着表上的信息,十分无奈。
随后,华西都市报客户端记者从石岭派出所查询到,2008年9月2日,刘琴的户籍从当地迁至成都,2012年8月大学毕业后迁回雁江,2015年8月再次迁出。但截至2015年8月,刘琴的户籍资料中均显示未婚。
派出所民警查询发现,雁江区并无叫“江太山”的人,且成都查询到的“江太山”的身份证号码也是错误的。
10日晚9时许,雁江区委宣传部通报称,石岭镇政府已经获悉此事,初步调查发现系录入错误,目前已经与刘琴取得联系,“她把结婚证照片发过来,10日上午9点半左右就可以更正。”
当华西都市报客户端记者询问是何原因造成这种录入错误,雁江区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未明确说明,并称刘琴夫妇已可更正信息,不影响刘琴的声誉。华西都市报客户端记者 田雪皎 吴冰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