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执笔 李林鸾
【农村金融时报】
兵无常势,水无常形。与世间万物一样,市场在时代的变迁中迎来新常态。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注定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经济发展的大逻辑。
在新常态下,金融市场参与者也都呈现出新的生长姿态。但成长总是伴随着烦恼与疼痛:产能过剩、企业效益堪忧、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清理等实体经济中的问题,正逐渐侵蚀着金融领域。
2015年中国股市震荡引发全球关注。近几个月来,监管层不断完善股票市场监管体制,体现出加大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力度和决心。可以预见,在吸取“股灾”教训后,资本市场力量开始积聚,规则开始变得更加完善。
2015年大批P2P平台跑路更是将一些所谓的“金融创新产品”推到了风口浪尖。这些披着“伪创新”外衣的产品说到底最终伤害的是老百姓的利益,特别是身处县域地区缺乏金融知识的农民,甚至严重削弱了他们对金融产品与服务的信任和信心。同样,在饱受P2P监管不力的吐槽声中,银监会近日会同多部门研究起草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在弥补网贷行业监管政策和体制的缺失。
锐意改革、大胆创新是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市场与行业提出的要求,创新无疑将是今后改革发展中的常态。
纵观2015年,市场日新月异,监管却有些滞后,致使市场出现许多真空地带,监管能力不足的暴露也愈加触目惊心。多方回溯、评估都指出,金融产品创新与对于创新产品内涵的理解和监管基本脱节,金融市场的加深加大与金融监管手段的拓宽深化基本脱节,市场化与监管不匹配越来越成为经济发展的掣肘。
明大势者,方能谋大略、成大业。顶层设计提出要在新常态下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这就要求在政策上作出前瞻性的安排。事实上,创新这个词的背后就意味着极高的失败率,也正因此,越是创新就越需要严格而适时的监管。
再看当下,都说市场存在结构性矛盾,究其本质就是产能过剩严重,存在大量无效供给,而有效供给不足。供给结构不适应需求结构的变化,无效供给占用着有效供给的资源。
那么,在广泛创新有余而实质创新不足的市场中,更需要充分运用监管层和市场自身的力量,去糟粕取精华,通过真正意义上的创新提高有效供给。
这就对金融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前瞻性的监管规划成了众望所归,及时的监管成了市场与时俱进的需求。从深层次说,中国的市场化缺乏的不是稳定,是韧性,而监管就是营造这种动态平衡的韧性基础。
因此,市场成长到这里我们明白,有一点是必须要改变的,那便是要扭转现阶段产品先行、监管滞后的局面,加快监管政策出台的速度,跟上创新的步伐,“亡羊补牢”,将损失控制在可承担的范围之内,别等到市场心灰意冷之后再补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