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3月23日电(记者赵文君)国家今后将鼓励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吸引社会应急力量参与国家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的维护保养和设备使用,推动船舶溢油应急服务向专业化、市场化和规模化发展。这是记者23日从交通运输部获悉的。
“十五”至“十二五”期间,我国沿海和内河高风险水域已建成36个国家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在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近日印发的《关于加强国家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运行管理的指导意见》中,明确国家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主要用于应对重大及以上等级、超出地方政府和社会力量应急能力、以及来源不明的船舶溢油事故,是地方政府和社会力量的补充和后备。
根据意见要求,交通运输部直属海事管理机构统一负责所属国家船舶溢油应急设备库的运行管理,将探索建立运行管理机构与船舶污染清除单位对应急资源的共享机制、参与船舶污染应急行动和其他水上活动的责任保险制度,以及应急处置费用索赔程序和用后清查盘点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