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起来丰富的金融机构,仍有结构性短板。“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明确提出,丰富金融机构体系。构建多层次、广覆盖、有差异的银行机构体系。
在金融界人士看来,“民营”、“普惠”以及“中小微”仍是“十三五”金融改革中的关键词,丰富金融机构体系的目标是“多层次、广覆盖”,以便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而据来自央行有关人士的信息,金融“十三五”规划正在编制,年底或能出炉。关于“十三五”期间“丰富金融机构”的相关部署,将在这一规划中得以明确。
“当前可以预计的是,作为“十三五”开局之年,进一步推动民营银行的设立,大力发展普惠金融等将是重点。”金融界人士说。
补足中小银行这个“短板”
“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提出,健全商业性金融、开发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合作性金融分工合理、相互补充的金融机构体系。构建多层次、广覆盖、有差异的银行机构体系,扩大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发展普惠金融和多业态中小微金融组织。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稳妥推进金融机构开展综合经营。
在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宗良看来,健全商业性金融等提法针对的是大型机构,而构建多层次、广覆盖和有差异的银行机构体系。发展普惠等,针对的则是中小微金融机构。
交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连平认为,关键词在“民营、普惠、中小微”,且几大落地点对应的目标都在于服务中小及小微企业,以及普惠金融。
与这一解读对应的一大现状是,近年来,虽然我国人均持有银行账户数量、银行网点密度等基础金融服务水平已达到国际中上游水平,但普惠金融发展仍存在服务不均衡、体系不健全、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有待加强、商业可持续性有待提高等问题。
据银监会统计,截至2014 年末,全国银行网点乡镇覆盖率达96%,农村基础金融服务点覆盖率达92%,保险服务乡镇覆盖率达93%;全国人均拥有移动支付电子账户0.4个。
另一大现状是大中型银行发展较为充分,而小型银行相对不足。
银监会主席尚福林去年在一次新闻发布会上指出,大型银行主导的银行结构有效地维护了我国银行体系的稳定,但同时小型银行相对缺乏,又使得我国银行体系的活力不足。
有关统计资料显示,截至2014年末,美国拥有6300家资产规模在500亿元以下的小银行,而我国只有3669家,我国小型银行数量相对较少。
作为补短板的一大关键,大力发展中小银行,被视为深化金融供给侧改革的重要内容。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银行董事长闫冰竹说,在整个金融体系中,中小银行的发展不足,影响了金融体系的竞争活力和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这是结构性问题在金融领域的集中体现。经过20多年来的快速发展,广大中小银行通过“鲶鱼效应”,已成为整个金融体系的活力源泉,成为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主力军。
“在金融体系中,‘中小银行也是中小企业’,存在种种不平等竞争和社会歧视,特别是在利率市场化背景下将面临更为严峻考验。因此,从国家战略层面,应当把大力发展中小银行,作为缓解经济下行、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高度来思考。”闫冰竹说。
民营、普惠是关键
尚福林此前曾说过,目前我国企业融资模式出现了一些变化,大集团、大企业融资需求有较好的解决渠道,而小微企业、“三农”等领域普遍存在融资链条较长、融资成本较高、融资风险较大的问题。
因此,有序发展小型银行以及众多中小微金融组织被认为是解决这一金融服务短板的改革措施之一。在这一前提下,民营银行的设立以及普惠金融的发展机遇显而易见。
闫冰竹认为,民营银行的设立将是“十三五”期间丰富金融机构体系的重点之一,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要发展民营银行。
此前,银监会已出台民营银行、融资担保和金融租赁等行业改革发展的指导意见,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已基本进入常态化。截至目前,已开业5家民营银行、7家民营金融租赁公司、33家民营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和2家民营消费金融公司。
扩围仍在继续。尚福林12日在答记者问时说,对于新设民营银行,银监会已将受理权限下放给了各地银监局,现在各地银监局已经全面受理申请,并同时对申请进行尽职调查,目前已经有12家进入论证阶段。
除了民营企业自主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业金融机构,目前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方式还包括民营资本与主发起银行共同设立村镇银行;参与现有银行业金融机构重组改制。另外,20家境内外上市银行中,境内外民间资本持有股份价值约2.2万亿元,约占上市银行总市值的25%。
关于发展普惠金融的相关安排,尚福林在记者会上作了具体介绍。他说,今年将以提升金融普惠程度为核心,进一步加强一些领域的金融服务,比如单列一些信贷计划,精准扶贫。同时,加大完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机制,支持“三农”发展和改革,扩大林权和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力争涉农的信贷投放能够持续增加。
国务院在今年1月中旬对外公布《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作为我国首个发展普惠金融的国家级战略规划,这一文件明确总体目标为到2020年要使我国普惠金融发展水平居于国际中上游水平。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也明确要大力发展普惠金融。
根据国务院的规划,发展普惠金融,除了发挥现有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作用之外,还要规范发展各类新型机构。分析人士认为,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以及农民合作社、担保机构等各类新型机构均在此列。
不过,被视为普惠金融一员的互联网金融,前景存疑。“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以及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对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关键词均是“规范”,而在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有关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提法还是“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
12日,尚福林和央行副行长潘功胜均明确提及要联合有关部门对互联网金融开展专项治理,尚福林还公开提到了e租宝涉嫌非法集资案。
近期,中欧陆家嘴国际金融研究院、英凡研究院联合发布的《互联网金融专题报告》提到了一组数据:截至2015年底,3858家P2P平台中,“问题平台”高达1263家,跑路问题占“问题平台”的比例达到52.83%。
系列风险事件促成了监管态度的转向。拍拍贷CEO张俊就此接受上证报记者采访时说,从促进健康发展到规范发展,意味着行业企业将面临从无门槛到有相当监管和合规要求的门槛的转变,不具备相应能力的平台将退出这个市场。
综合化经营待突破
除了机构的设立与发展,综合化经营亦是“十三五”期间丰富金融机构体系的一个重要方面。“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要“积极稳妥推进金融业综合经营试点”,“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则将这一表述升级为“稳妥推进金融机构开展综合化经营”。
连平说,综合化经营仍有很大的发展空间,目前非银行机构综合化经营发展相对较快,应该也要推动银行综合化经营进展,毕竟银行规模最大,且有发展空间。连平认为,可以考虑设立金控集团,下设包括银行、保险等机构。
当前,银行综合化经营仍面临法律上的障碍。根据现行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目前银行综合化经营常见的形式是,银行旗下设立众多各类子公司,比如建行旗下即设有建银国际、建信基金、建信租赁、建信信托、建信期货等十多家子公司。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推动投贷联动试点,就是让银行设立子公司以实现“投端”的落地。
全国人大代表、浙商银行董事长沈仁康在全国提出,为便于银行开展综合化经营,减少不利的制约因素,建议在监管政策上给予一定的宽容度和创新支持,特别是银行在风险管理架构完善、风险控制较为良好的情况下,可以支持银行加快尝试综合化经营。
沈仁康还建议,要从更大程度上修订商业银行法等相关法规,加快培育金融市场,特别是规范证券市场和债券市场的发展,创新跨金融领域内的监管模式。⊙本报两会报道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