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孩子两个月偷拿家中2.9万现金到楼下的便利店全充了游戏Q币
家长要求便利店承担一半责任,老板表示最多退还售卖游戏币的利润1000多元
市场监管部门:商家有提醒义务;
律师:和未成年人做生意可能被认定交易无效
小孩买东西,大人觉得上当了,是否可以要求补偿呢?杭州余杭的小江,是6年级的小学生,他瞒着父母,从家里先后拿了29000多元现金在一家便利店充Q币,为的是打游戏。
在责怪自己管教不严的同时,母亲王女士对帮儿子充值的便利店也提出了质疑,认为便利店应该主动联系家长。对此,便利店老板认为自己没有义务提醒。
钱包少了钱引起母亲注意
儿子偷买29000多元的Q币
王女士家住在余杭塘栖,儿子不到12岁。前不久,王女士无意中发现自己钱包里的现金少了很多。“过年时取出来准备用的,后来没用完,也没存回银行,就放在包里,那天我看了下,一下子少了7000多元。”
最后儿子小江承认,钱被他拿走了,买游戏币了。“就在我们楼下有一个便利店,儿子说就在那里买的Q币,而且不止一次了。”
楼上楼下都是认识的,王女士一查发现,儿子在便利店里的充值记录有146条。钱报记者看到,从1月份开始,小江就开始充值,一开始几十元,后来金额越来越高,几百元,甚至几千元。
小江坦言,因为家里经常会有一些现金,所以他看父母也没在意就拿到楼下充游戏币。“我主要就是玩两种游戏,一个叫逆战、一个叫CF。”小江说,他现在已经觉得很后悔,不该这样浪费父母的钱。
这件事上,王女士承认自己对儿子管教有问题,但她也认为便利店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孩子这么小,你怎么能这样让他充游戏币?而且我们两家都认识,也很熟悉,便利店应该提醒我们大人一声啊!”
对此,便利店老板顾先生有不同的说法。“我特意问过小孩的,以前你充几十元,现在金额这么大,你爸爸妈妈知不知道啊?他说都知道的,你不用管那么多的,你放心好了。”顾先生说,他是去年上半年开始做充值业务的,小江喜欢玩游戏的事情,他的父母也都知道,起初也提醒过小江,后来他就没再把这个事情放心上,也没有再跟孩子的父母说。
顾先生说,自己是开店的,不可能孩子来充值,就不做小江的生意。
市场监管:商家有提醒义务
律师:跟未成年人做生意要留心
到现在,小江购买的29000多元游戏币,已经花得差不多了。
王女士觉得,便利店对此有责任应该承担一部分。“我的意见是,我们家长有责任,但他也有责任,那就一半对一半吧。”顾先生表示对此不能接受,“我觉得我没有任何过错。”
为此,两家找到了塘栖市场监管所,不过调解并不顺利。顾先生提出把小江购买游戏币的利润还给王女士,总计1000多元,但王女士表示不满意。
市场监管所的工作人员介绍说,对于充值Q币,并没有明确要求审批和相关资质,但他认为便利店向小孩子提供这样的经营服务,并不合适,而且一次次这么多钱,店家有义务及时告知孩子的父母。
昨天,钱报记者也请教了浙江五联律师事务所兰艳霞律师。她分析认为,小江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多次成百上千元的购买游戏币,与他的年龄、智力并不相适应,孩子的父母甚至可以申请撤销这一行为。
不过,撤销的要求,有个前提:物品存在。但游戏币已经被小江消费了,通常法院会支持小江的父母承担主要责任,便利店承担次要责任。
鉴于此,兰艳霞律师也想提醒商家,做孩子的大生意,要取得其监护人或代理人同意。否则,很可能被认定交易无效。(本报首席记者 李阳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