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3月11日电(记者岳德亮、商意盈)“企业并购重组已成为产业结构调整、市场主体优胜劣汰的有效途径。然而规范并购的‘规矩’却策出多门,重叠而零散、不协调不衔接。”全国政协常委、正泰集团董事长南存辉建议,制定统一的《企业并购法》。
多年来,我国企业并购呈现出活跃状态。南存辉引用专业机构的统计数据说,2015年我国企业并购交易总量同比上升37%,交易总金额增长84%,并购交易的数量和金额均创下历史最高纪录。
为了规范并购市场,全国各地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有关企业并购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但至今尚无一部全国统一的、专门的《企业并购法》。南存辉说,并购行为的调整和规范,分散在《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大量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中。而且,国有企业并购、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外资并购、境外投资并购等,都有不同的规定。
“更为困扰企业的是,在不同历史时期制定的规范性文件,重叠而零散,法律规章之间不协调、不衔接,甚至互相矛盾的现象十分突出。”南存辉说。
南存辉建议,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制定专门的并购法,以规范企业并购行为,并明确规定政府行政机构在并购工作中的职能,并购程序、并购主体的权利与义务,并购中资产评估、产权归属以及税务的管理,并购过程中债权债务的处理,以及职工身份及劳动安排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