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3月1日电(记者陈炜伟、安蓓)国家发展改革委1日消息,《山西省电力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近日已经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局批复同意。根据方案,山西省将在2015年-2017年重点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等八大重点任务。
方案明确了山西省电力体制综合改革试点两阶段目标。其中,第一阶段为2015年-2017年,目标是电力行业市场化体系初步构建,包括完成输配电价核定,基本实现公益性以外的发售电价由市场形成;完成相对独立交易机构的组建和交易平台的建设与运行,完善电力直接交易机制,开展售电业务放开试点。到2017年,电力直接交易量达到全社会用电量30%。
第二阶段是经过3年或更长时间,电力市场化体系全面建成,包括电力市场化定价机制基本完善,工商业领域电力直接交易全面放开,形成发电侧、售电侧主体多元、充分竞争的市场格局等。
根据方案,第一阶段要重点推进八大任务:
一是推进输配电价改革,包括做好输配电价定价成本监审,妥善处理电价交叉补贴,制定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方案。
二是组建相对独立的电力交易机构,包括成立山西电力交易机构,明确交易机构职能,设立市场管理委员会。
三是建立和完善电力市场交易机制。进一步扩大省内电力直接交易规模,以试点形式推进跨省跨区电力直接交易,适时开展现货交易,探索研究电力市场交易的体制机制。
四是有序缩减发用电计划。在确保民生稳定的前提下,确定市场化电量比例和范围,明确优先购电用户和发电企业类别,建立优先购电和优先发电保障机制。
五是推进售电侧改革。试点先行,逐步放开售电侧市场准入,健全购电交易机制。
六是积极发展可再生能源、分布式电源。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开放电网公平接入,积极利用先进技术,提高系统消纳能力和清洁能源利用率。
七是科学规范自备电厂管理。
八是加强电力统筹规划和科学监管。